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建立与省应急管理厅党组工作联系协调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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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要求,推动省应管理厅党组主体责任落实,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制定《省纪委监委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与省应急管理厅党组工作联系协调机制(试行)》(以下简称《机制》),并经与省应急管理厅党组沟通、专题会议研究后,近日已经印发。

《机制》分为协调机制、工作机制、重要情况报告制度等3方面内容。协调机制主要明确了驻厅纪检监察组向厅党组通报日常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及处置情况,组长与党组书记或厅领导交换意见情况,纪检监察组和厅党组联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情况等。工作机制包括纪检监察组与厅机关相关处室定期会商制度,与厅党组相互通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建立线索联合排查机制、联合监督执纪机制等内容。工作机制明确了纪检监察组向厅党组通报情况范围以及厅党组和相关处室定期书面向纪检监察组通报情况的范围。重要情况报告制度以监督领导班子及成员为重点,建立报告领导班子成员违规违纪问题、插手干预重大事项、从严管党治党及本人党风廉政状况等制度,以及报告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问题等制度。

工作联系协调机制的建立和执行,将有力推动省应急管理厅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同向发力、协作互助的工作格局。(驻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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