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发改委纪检组进一步严明纪律 确保风清气正过双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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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驻省发改委纪检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下发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重申节日期间有关廉洁过节规定,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通知指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通过多种形式,向党员干部发信息、打招呼、提要求,宣传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树立良好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各单位班子成员既要严于律己、以上率下、带头执行各项规定和要求,又要敢抓敢管、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切实负起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在节日期间要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互相走访、宴请、收送月饼、节礼或“红包”等;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各种商业预付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电子礼品、支付凭证、消费券和贵重物品;严禁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和接受“一张桌”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安排走亲访友、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非公务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有关费用;严禁借节日之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及借机敛财、搞奢侈浪费;严禁公车私用、违规驾驶公车及向下级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车辆外,其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集中停放。

通知强调,各部门机关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继续把重要时间节点作为作风建设的前沿阵地,紧盯“四风”问题,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抓紧对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纠风工作作出具体安排,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监督执纪问责。特别对隐性变异的“四风”问题,要深挖细究,防止相关问题死灰复燃、反弹回潮。

同时,驻省发改委纪检组将在节日期间组织开展明察暗访,设立举报电话和邮箱,及时受理党员干部职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的投诉举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凡因责任落实不力,对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疏于管理,致使发生违规违纪问题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驻省发改委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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