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深入开展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纠正“四风”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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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巩固、深化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进群团组织风清气正、廉洁过节氛围,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于近期深入开展纠正“四风”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夯实“两个责任”。于9月13日即下发《关于做好“中秋”、“国庆”节日期间纠正“四风”廉洁过节工作的通知》,明令八个禁止:禁止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禁止用公款购买高档月饼、土特产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禁止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禁止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禁止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禁止利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等转嫁费用、相互宴请、违规吃喝;禁止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等。督促各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提高政治站位,从“四个意识”和“两个维护”的高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醒警示党员干部坚持廉洁过节,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气氛。

二是及时咬耳扯袖,强化警示教育。督促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三家综合监督单位,在各自的网站、微信公众号和QQ群等平台,及时发布中省纪委和派驻纪检组关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通知和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廉洁过节意识。督促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通过约谈提醒、支部会议等形式,紧盯时间节点,提早介入,及时对党员干部“咬耳扯袖”,杜绝违规违纪行为。

三是开展明察暗访,严格监督执纪。9月18—19日,派驻纪检组组织明察暗访小组,不打招呼、不提前通知,对省总工会机关、团省委机关、省妇联机关及其直属的陕西工人报社、陕西工运学院、省团校、省妇女儿童中心等单位进行抽查暗访,了解廉洁过节工作安排,宣讲纪律要求,释放从严执纪强烈信号。

节后,派驻纪检组还将对各综合监督单位财务室、后勤等有关部门的财务进行检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公款购买节礼、违规公款吃喝接待等问题。(省纪委驻省总工会机关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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