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 “塑形”又“铸神” 提升战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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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的成功查办,得益于监察体制改革后,反腐败工作在统一部署指挥、资源力量整合、措施手段运用等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衔接顺畅、高效有力。”日前,提到陕西省卫计委党组原书记胡志强严重违纪违法案,参与案件查办的陕西省纪委监委干部卢伟军说。

据陕西省纪委监委统计的数据显示: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省共立案3.1万余件,处分3.2万余人,移送检察机关714人。从案件数量的增长到办案质效的提高,从监督广度的拓宽到监督精准度的提升,陕西的实践印证了监察体制改革不只是职能、人员、工作的融合,更是一场“1+1>2”的正风反腐效能的跃升。

实现流程再造,规范工作程序

成绩的背后,是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一次又一次的尝试和探索,特别是对卢伟军这样的转隶干部来说,首仗并不好打。

由于时间跨度长、案情复杂,能否在法定期限内既查清胡志强的违纪违法事实,又完成审查调查等程序,不仅考验着办案人员的纪法双施能力,还对省纪委监委的纪法贯通机制提出挑战。

陕西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监察体制改革后,该省纪委监委制定了25项制度,配套44类57种文书,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环节进行了再造和规范,建立起一套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

针对过去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调对接程序多、耗时长等问题,该省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等单位建立了查控专线,打造了“点对点”查控系统,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后,办案人员可便捷查询相关涉案人员的户籍、金融财产等50多项数据。

转隶是监察体制改革的又一关键环节。对全省的转隶干部,各级纪委监委坚持机构混编,让原纪检干部和转隶干部优势互补,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从举办培训班到派遣外地学习再到跟案轮训,从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到党纪条规再到相关法律法规,着力培养纪法皆通的办案人才,为高质量办案打下了坚实基础。

加大执纪审查力度,持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充分释放监察体制改革的治理效能,收拢五指,重拳出击,加大查处力度,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监察体制改革之初,陕西省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就加强执纪审查工作提出了要求。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调查县处级及以上干部1068人,其中厅局级干部186人。严肃查处了省发改委原副主任、省粮食局原局长吴新成,佳县县委原书记辛耀峰,岐山县县委原书记何宏年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

除了打“虎”,监察体制改革以来,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这一工作,在陕西也发生了新变化。去年8月,安康市高新区纪工委探索向辖区49个村(居)派驻纪检监察员,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村(居)干部监察全覆盖。截至目前,村级纪检监察员组织村级党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学习100余次,接待群众信访45起,解决39起,提出村务公开、财务管理等方面意见建议29条。

面对乡镇、村(居)监察对象成倍增长的现状,为确保监察监督不留“空白”,陕西各地积极探索将监察职能延伸至乡镇(街道)、村(居),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去年以来,该省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5万余件,处理2.1万余人,同比分别增长79.79%和103.21%。“原来我们镇的专职纪检干部少,整天忙于应付日常事务,核查一个信访件要凑齐两个人都很难。”一名乡镇纪检干部告诉记者,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镇纪委的办案力量得到了加强,现在从事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感觉更有底气。

监督力量统筹联动,“四驾马车”同向发力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面对全省近136万名监察对象,陕西省纪委监委着力强化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实现对监察对象全方位监督。

为提升监督质效,陕西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打破单独作战模式,构建“四个监督”协同配合、统筹联动的监督格局。前不久,陕西省纪委监委第四监督检查室以省委巡视为契机,对3所被监督高校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次监督检查突出政治监督,在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效的同时,督促被监督单位切实把‘两个维护’落实到高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各项具体工作中去。”参与此次监督检查的第四监督检查室工作人员说。

如今,纪律监督与巡视监督协同作战在陕西已成常态。“我们与监督检查部门建立了联席会议、信息交流等机制,定期、不定期交流监督信息。”省委巡视办工作人员介绍,带着监督检查部门移交的问题线索或提出的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巡视,可以有效避免浪费人力、物力、财力等问题。同时,省委巡视组也将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监督检查部门,让其提前介入进行处理。

“统筹联动的监督方式也便于我们了解对口联系单位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全面掌握底数。”省纪委监委一名监督检查室主任说。去年2月至今,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处置问题线索中,有4297件来源于巡视巡察,同比增长127.2%,立案1685件,同比增长252.5%。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派驻机构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是一个亮点。围绕更加有效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为省国资系统500余名领导干部建立了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定期研判;驻省财政厅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对报告不实的3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创新监督方式,对发现的问题向被监督单位及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督促其落实整改……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省各级派驻机构共立案3537件。其中,省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101件,同比增长83.6%。3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突破“零办案”,监督“探头”越擦越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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