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政治巡视  助力脱贫攻坚

——陕西实现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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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陕西省委坚持把助力脱贫攻坚作为落实“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视的具体实践,先后对10个承担脱贫攻坚牵头任务的省直部门和52个贫困县(区)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实现全省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全覆盖”,为陕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

聚焦被巡视党组织的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开展政治体检,查找政治偏差。紧盯省级部门单位党组织协助落实“省负总责”情况加强政治监督,发现和推动解决扶贫主管部门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横向协调作用、指导督导作用不到位,脱贫攻坚牵头单位协同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不够有力,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定点帮扶责任不及时不主动等问题,强化省级部门单位牵头抓总作用。紧盯市县党委、政府履行“抓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加强政治监督,发现和推动解决市县党委、政府传导脱贫攻坚责任压力不够有力、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不够精准、产业扶贫效果不明显、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禁而不绝等问题,督促市县党委、政府统筹各方面力量资源推进脱贫攻坚。紧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落实监督责任和相关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加强政治监督,发现和推动解决贫困县(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监督执纪问责不精准、简单把板子打到基层等问题,相关职能部门监管缺失、扶贫项目管理和资金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推动脱贫攻坚方针政策精准实施。紧盯已有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加强政治监督,发现和推动解决贫困县(区)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不重视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以及整而未治、禁而不绝等问题,督促贫困县(区)党委、政府切实提高脱贫质量。

二、坚持从严从实监督,高质量推进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全覆盖

坚持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相统一,做到时间进度服从质量效果。坚持稳中求进,做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全覆盖”。制定实施《2018年至2020年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工作方案》,结合贫困县(区)脱贫摘帽计划,采取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相结合的方式,对10个脱贫攻坚牵头单位和52个贫困县(区)加强巡视监督,发现问题936个、问题线索187件。始终紧扣“责任”二字,做到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全覆盖”。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查找政治责任,重点检查是否把自己摆进去,对脱贫攻坚方针政策是不是重视、有没有研究、采取了哪些措施;是否严格按照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要求履行脱贫攻坚职责,用心用力解决突出问题,有没有政治偏差。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增强党的意识、严明党的纪律“全覆盖”。坚持巡视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无缝衔接,省纪委监委提级查办巡视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市、县纪委监委优先查办巡视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前两轮巡视移交的65件脱贫攻坚方面问题线索已办结64件,其中立案2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诫勉谈话等44人,移送司法1人,有力保障了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三、深化巡视巡察联动,确保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一贯到底

聚焦脱贫攻坚开展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联动,推动党中央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在基层落地见效。加强领导指导,督促市县党委全面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印发《关于在全省市县两级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通知》,加强专项检查和定期通报,督促指导市县党委采取交叉巡察、提级巡察等方式,组织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148轮,巡察1994个党组织,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3531个,移交问题线索1288件。深化上下联动,把巡视巡察利剑直插基层。在贫困县(区)开展专项巡视巡察联动,指导设区市党委统筹市县巡察力量成立巡察组,对贫困县(区)所辖乡镇和贫困村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逐级传导脱贫攻坚责任压力;在财政部门开展系统巡视巡察联动,省市县三级成立巡视巡察组,对省财政厅和2市、5县财政部门同步开展巡视巡察,通过横向对比分析、纵向相互印证,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财政系统在扶贫资金协调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对村巡察”,打通脱贫攻坚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最后一公里”。督促指导市县巡察机构采取直接巡村、巡镇带村等方式,巡察村(社区)6075个,发现问题5695个,移交问题线索1958个,立案697人,党纪政务处分678人,移送司法19人,推动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大力推动整改落实,强化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成果运用

以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抓手,有力保障全省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每轮巡视结束后,向省委和领导小组专题汇报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先后提出26条工作建议。专项巡视全覆盖之后,从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等7个方面梳理归纳出24个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形成综合报告提交省委。省委书记胡和平在综合报告上作出批示,对脱贫攻坚专项巡视给予充分肯定。按照省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批示精神,及时将综合报告和专项巡视发现问题清单移交有关牵头部门,与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中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一并统筹抓好整改。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分管领导和相关室处负责同志参加巡视反馈会和被巡视党组织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从反馈之日启动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省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及时介入,对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研判整改成效;党风政风监督室对前四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发现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对失职失责和不落实整改要求的突出问题开展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前两轮巡视反馈的275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10个、基本完成65个,第三、第四轮巡视反馈问题正在整改。省级有关部门针对巡视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省财政厅会同省扶贫办开展扶贫项目资金“趴窝”问题专项治理,对近两年财政专项、苏陕扶贫协作、易地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产业扶贫等方面资金“趴窝”情况进行集中清查,盘活各类扶贫资金2.48亿元,取得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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