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向内的刀刃是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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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向内的刀刃是卷的。”曾经,一名陕西的副厅级纪检监察干部对身边的朋友这样说。然而,此话没说多久,这名干部就被留置了。因“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对抗组织审查”“泄露案情,违规私自留存案件线索,利用职权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项目”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省纪委监委“双开”。

这仅是陕西纪检监察机关消除“灯下黑”的一起典型案例。近年来,该省纪委监委坚持刀刃向内,加强对“自己人”的监督,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了省纪委原预防腐败室主任胡传祥,咸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权王军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用事实和实际行动证明:纪委向内的刀刃绝不会卷!

党和人民赋予纪检监察机关很高的权威,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先后提出要解决“谁来监督纪委”问题、“清理好门户”、“防止灯下黑”等要求。作为执纪者,必须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早在2018年,陕西省纪委监委就出台《领导班子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等制度,印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从细处入手、从规矩着眼,将严禁懒政怠政,口大气粗、以职压人,拉托吃请、打牌赌博、公务活动期间饮酒等行为列入“禁令”,用制度严格约束规范纪检监察干部行为。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权力的进一步集中,围绕如何正确行使权力、规范履职,去年8月,省纪委监委制定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凡遇到打听、干预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情形,必须及时填写报备表,并按程序严格登记备案。针对实践过程中许多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有顾虑,不想、不敢报备等问题,近日又出台《省纪委监委机关带头执行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告报备制度的六条措施》(以下简称《六条措施》)。

“《六条措施》是对纪检监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的再提升再完善,进一步规范了纪检监察机关权力运行,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省纪委监委干部监督室有关负责人介绍说。

陕西出台的这一系列制度,既是纪检监察机关以身作则,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具体行动,又是强化自身监督、依规依纪依法履行纪检监察权力的有效举措,更是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谁来监督纪委”这一问题的有力回应。

从内容来看,这一系列制度覆盖了纪检监察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处置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制度与制度间既相互关联又彼此补充,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且呈现出越往后自我监督力度越大、监督越严的态势。

“必须把严和实的要求贯穿于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中,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对纪检监察干部打听案情、说情干预和请托违规办事的问题线索优先调查核实,坚决清除以权谋私、以权搞特殊的害群之马,持续防止‘灯下黑’。”省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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