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子洲县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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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11月1日至12月28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对子洲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2019年3月21日,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县委履行巡视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整改。县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把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全县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县委主要领导坚持以上率下,带头整改,主动认领任务,对整改方案亲自研究、整改过程亲自督办、整改效果亲自把关;分管领导围绕整改工作方案和问题清单、任务清单,逐项细化整改措施,扎实做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要求各级各部门将巡视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在推动整改中要亲力亲为,全程跟进,保证整改效率和整改质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强化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县委成立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方虎城同志任组长,县长叶庆隆同志任副组长,分管县级领导为成员,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的安排、调度、推进、督查和落实。成立了巡视整改督导组,由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县委巡察办主任为总联络人,统筹协调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制定整改方案,通过反复讨论研究,征求各方意见,形成了整改实施方案,明确了49条整改举措。压实县委主体责任,49条整改措施中48条由县委常委牵头负责,其中县委书记牵头认领具体任务5条。

(三)创新工作举措,扎实推动整改。为了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扎实到位,我县明确推动整改六大举措。一是由县委巡察办、县委办确定专人,半月一派单、一报告、一小结,严格整改标准、强化跟踪问效,随时掌握整改动态。二是由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负责常态开展督导暗访工作,一线指导整改,压实工作责任,目前已开展了四轮督导。其中,5月份,县委巡察办分6组进行了全面督导,6月份进行了整改情况“回头看”,7、8月份对整改落实情况分别进行再督导、再检查,压紧压实了各级各部门抓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责任,先后印发巡察通报4期,对46个党组织(或领导干部)通报批评,对8名领导干部诫勉谈话。三是实行问题整改台账制、责任制、公示制,动态对账销号,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四是通过书记督导全覆盖、书记办公会、县委常委会等方式,确保及时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截至目前,县委书记对全县所有乡镇整改督导实现全覆盖,县委常委会就巡视问题整改进行了5次专题研讨。五是落实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带队,对重点整改部门进行专项督导调研,进一步传导压力,确保整改重点突出,统筹推进。六是同步启动第五轮政治巡察工作,将巡视整改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通过双向加压,避免形式整改、虚假整改问题出现。发现各类问题297个,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6件,移交违纪问题线索37件,有力促进了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二、整改情况

(一)政治思想建设弱化,县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不实。

(1)关于“县委中心组对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原著原文少”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2019年度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共学习15次,并建立了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档案,印发8期学习清单,推动了县委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为县委中心组成员发放了《新时代政治建设十讲》《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等理论书籍,通过读原著原文,推动学懂弄通做实。三是集体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甘肃代表团审议时讲话、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座谈会上讲话、中央政治局审议脱贫攻坚成效考核时的重要讲话等系列讲话,通过逐章逐句学习研讨,加深了中心组成员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大政方针的理解,增强了贯彻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高了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2)关于“思想和工作实际联系不紧密。听不入脑、看不入心。部分班子成员没有专门的学习笔记,没有学习体会文章。巡视谈话中,有的县级领导和部门、乡镇党委书记对‘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五个扎实’‘一岗双责’等内容不掌握”的问题。

一是所有县级领导制定了个人年度学习计划,要求记好“三本笔记”(理论学习笔记、脱贫攻坚笔记、分管工作笔记),定期组织中心组集体学习讨论,要求所有成员谈心得、谈体会、谈工作打算,努力把理论学习与工作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二是在“子洲宣传”“子洲微讯”和“子洲党旗红”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专栏,按周推送学习材料,提供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系列“教材”。三是要求县委党校将“两个维护”“四个意识”“五个扎实”“一岗双责”等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知识作为必修课程,列入每批培训班结业考试内容。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钉钉子”精神抓工作落实。

(3)关于“部门和乡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实差。县委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落实情况不检查,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学习不经常”的问题。

一是县委根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管理办法》,安排专人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各部门制定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报县委宣传部备案,确保中心组学习制度落到实处。二是积极鼓励引导全县党员干部下载、注册“学习强国”APP,学好用好“学习强国”APP,目前全县共有8733名党员注册,占比达到61.85%。三是购买了《新时代政治建设十讲》《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毛泽东选集》《中国共产党90年》《习仲勋纪念文集》《从一大到十九大》等理论知识书籍,向各乡镇、各部门主要领导发放。利用“4·23”世界读书日在中心广场为群众发放图书1000余册。四是印制了《党员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精选100题》,向各乡镇和部门发放。进一步夯实部门和乡镇主要领导抓学习的责任,把学习作为常态化的工作抓紧抓实。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

(1)关于“‘好人主义’表现突出。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少,常委民主生活会自我批评避重就轻,相互批评隔靴搔痒 ”的问题。

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一是2019年6月5日县委召开了脱贫攻坚巡视考核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主要领导带头谈,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与分管单位负责同志、与本人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逐个谈,通过谈话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打好基础。二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结合工作,实实在在谈思想问题、讲不足,相互批评真点问题、点真问题,相互提出批评意见56条,达到了“红脸出汗”、相互帮助的效果。

(2)关于“存在不守政治规矩现象。2016年以来,有部分领导干部受到纪检部门谈话函询,但在民主生活会上,没有人主动报告和说明”的问题。

一是受到纪委谈话函询的领导干部在县委常委会上作出检查,并向县委提交了书面检查报告。二是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党规党纪,重新填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重大事项报告》,对在民主生活会上主动报告和说明的个人情况进行排查,对执行不到位的已立行立改。三是对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内容进行了再复核,坚决杜绝漏报、瞒报行为,全面加强对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管理。

(3)关于“部门乡镇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走过场。基本不开展相互批评,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有的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出现全优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安排专人全程参与指导乡镇、部门民主生活会,严格审核把关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材料,实现监督全覆盖。二是县委要求包乡镇县级领导和分管部门县级领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把对包联乡镇和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抓在手上,参加指导乡镇、部门的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实事求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严格按照比例确定评优人数,对于党员评议工作弄虚作假出现全优的,宣布评优作废并责令重新开展评优活动。

3、县委发挥总揽全局的作用不到位。

(1)关于“议事规则不完善。县委常委会没有专门的会议记录本,都是散页记录,会后整理,难以客观准确反映决策过程”的问题。

一是县委办制作专门县委常委会记录本,指定专人负责常委会会议记录,确保客观准确反映决策过程,严格会议记录本的保管。二是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县委常委班子建设的意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三是制定了《中共子洲县委常委周碰头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作用,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提高工作效率。

(2)关于“领导作用发挥不全面。2016年以来,县委没有专题研究统战工作,没有制定联系党外人士制度。县妇联召开第十届妇代会后至今再未进行过换届工作。没有听取检法两院的工作汇报”的问题。

一是2019年4月28日,我县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宗教工作,会上学习了习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听取了宗教工作汇报,并对整改工作作了安排部署。5月24日,召开了县委统战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推进落实宗教整改工作。制定出台《子洲县联系党外人士工作制度》。二是2019年4月29日,我县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专题研究妇代会换届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及有关规定,2019年5月9日至10日,我县召开了子洲县妇女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一届妇联执委会班子。三是县委常委会按季听取了县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5月20日,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联席会,安排了17项重点工作,加强对检法两院的工作领导和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力支持和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

(3)关于“领导经济工作用力不够。2010年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发展缓慢。‘7·26’灾后重建项目资金缺口大”的问题。

一是县委全面履行领导经济工作的政治责任,深刻领会党中央对经济工作作出的重大判断、重大决策,认真研究经济工作,组织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的修订完善工作,研究出台了《全县阶段性重大事项推进方案》,确定了9个方面36项重大事项,统筹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产业园区改革要求,精准定位园区产业发展方向,优化营商环境,加大企业招引力度,陕西果业集团子洲分公司入驻县工业园区。三是大力推进资源开发利用,县内油井已陆续复产,正在阶段性生产。批复天然气井26口,7口正在建设。截止5月底,产石油4300吨,产天然气3.9亿方。四是夯实了县级领导包抓项目责任,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领行业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取得了一定成效,坚持把争取资金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任务来抓,通过整合资金多渠道解决。五是2019年上半年,全县完成生产总值23.69亿元,增长4%;县本级固定资产投资16.2亿元,增长15.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亿元,增长6.32%;地方财政收入0.64亿元,增长107.1%;城镇居民收入13502元,增长8.7%;农村居民收入5043元,增长9.9%。上半年全市综合考核排名位列南六县第一。

(二)贯彻中省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执行上级决策搞变通。2014年撤销的5个乡镇全部更名为便民服务中心,职能、内设机构、领导职数和人员配备没变化”的问题。

一是为稳定乡镇的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体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有序衔接,稳步推进,待全县脱贫摘帽后,逐步消化便民服务中心。二是全面规范便民服务中心的运行,充分发挥其便民利民功能,便民服务中心公务活动纳入所并入的乡镇。

2、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度弱。尚未侦办涉黑案件,禁毒形势严峻”的问题。

一是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20余次,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全方位安排部署。二是开展全方位宣传动员,在街道、住宅小区、广场屏幕等地方大力宣传扫黑除恶知识,逐步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氛围,有效发动了人民举报揭发的力量。三是强化线索排查,按照“20个彻底摸清楚、5个坚决不放过”,摸排收集案件线索57条,经查证属实29条。四是做好线索移交转办,截至8月底,收到各类线索196条,全部予以转办交办,共办结134件。五是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主力军作用,强化严打整治。截至8月底,共破获刑事案件51起,刑事拘留87人,逮捕67人,起诉66人,网上追逃39人,抓获逃犯33人,“打财断血”共计350万元。查处涉黑集体案件2起,逮捕20人,查处涉恶团伙1起,逮捕7人。六是扎实开展“五个再来一遍、三个大起底”,对12名公职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对19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进行整顿。对2016年以来办理刑事案件进行大起底,目前尚未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七是将严厉打击病残吸贩毒人员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范畴,对病残吸贩毒人员开展了集中收监统一行动,截至目前,病残涉毒犯罪人员5人收监。进一步加大全县禁毒工作力度,集中开展“禁毒2019两打两控”“吸毒人员集中清查收戒”等专项行动,截至目前,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人;逮捕12人,起诉10人。强制隔离戒毒45人,行政拘留102人,责令社区戒毒37人;缴获各类毒品7000余克。八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纳入全县常规巡察范畴,同时,开展了2次专项督查,3次重点检查。对督导出的问题现场反馈,跟踪督办。

3、关于“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不够。2016年以来空气质量持续下降,县城建筑扬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污水直排仍然存在,城区还有50多家餐饮业油烟排放未整治,全县157家畜禽养殖户未纳入排放监管。河长制落实不到位,河道垃圾较多。2017年在省市环保督查中,生态环境质量整体不达标”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子洲县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评分表和子洲县文明工地验评表,细化分解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检查评分标准。出台《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的实施方案》。开展春季、夏季建筑扬尘专项检查3次,创建文明工地4个,34个城区及周边建筑工地(商砼站)基本完成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实现常态化规范化管理。二是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关闭行动。目前完成整治任务。进一步夯实各级河长责任,彻底清理了河道垃圾。三是结合机构改革,理顺了市场监管体制,县环保局、创建办联合完成对城区141家餐馆环保炉具更换安装。四是加强对农村畜禽养殖场选址和建设的指导,将157家畜禽养殖户全部纳入监管,鼓励畜禽养殖粪便无害化利用。五是召开了全县环保工作大会,对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净美子洲”攻坚战、省委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作了进一步安排部署,印发了《子洲县铁腕治污二十二项攻坚行动》,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2019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达标。

4、关于“推进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措施不力。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没有实质性推进,工商、质监、食药三家机构仍按原来的体制运行。城市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没有实施,城市管理执法职能分散、水平较低。公职人员因违规违纪参与经营活动,造成欠贷不还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结合此次机构改革,理顺了市场监管体制,将工商、质检、食药机构合并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实现有效监管。二是按照省市机构改革要求,城市管理执法职能纳入住建局,在县住建局加挂了县城市管理执法局牌子,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三是扎实开展干部违规参与经营活动和违规借贷专项治理行动,组建了由县纪委监委、金融办、公安、法院、检察院共同参与的专项治理工作组,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公职人员欠贷的清缴力度,严格执行法院判决,维护法律的权威。四是县委组织部严格审核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个人征信情况,坚决杜绝提拔使用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5、关于“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不到位。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质量持续下滑,生源大量外流,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一是深刻认识提振子洲教育的迫切性,将教育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民生工程,年初县委工作报告、政府工作报告重点进行了谋划部署。二是我县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大力推动教育改革,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关于推行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完善激励机制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三是制定出台了《子洲县实验中学、第一小学、第四小学学校管理团队选聘方案》等文件,通过向省教育厅积极争取,从西安中学等名校引进7名管理人员,担任我县实验中学、第一小学、第四小学校长、副校长、教导主任。四是继续引进优质教育资源,通过实施“青蓝工程”,为子洲中学引进支教名师,通过对我县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提升子洲中学教师业务水平。五是2019年,全县高考本科上线率54%,较上年度提高20个百分点。全县中考500分以上102人,较上年多出23人,全县最高分数较上年高出57分。

6、关于“农地非农化问题排查不精不准。2018年11月对全县涉嫌农用地非农化问题进行摸排,共汇总上报31宗。巡视发现存在排查漏报问题。目前全县共排查出农地非农化50宗,整改到位12宗”的问题。

一是对照中省市文件政策,对全县农业园区、设施农业(日光温室、塑料大棚)进行了再排查。二是对排查出的38宗未整改到位问题,夯实整改责任,挂牌督办,按照省委、省政府“两个依照”(依照法律法规、依照政策)和“两个坚决”(坚决整改到位、坚决不搞一刀切)要求已整改到位。

(三)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得不严不实

1、关于“制度落实不到位。2017年县委制定《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每半年向县委专题汇报,目前没有落实”的问题。

制定了《子洲县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办法》,同时结合十七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督查清单,委派专人参与巡察,全面了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上半年乡镇和组织、统战、党校、教育、民政、广电中心、文旅局等重点单位均按时上报意识形态工作报告,部门乡镇抓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进一步得到夯实。

2、关于“针对缺乏舆论阵地意识。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还没有起步,舆论管控体系不健全。全县有微信公众号自媒体31家,未对党员干部的自媒体账号进行排查备案,网上时有不实负面舆情出现”的问题。

一是已经报送了关于成立子洲县融媒体中心的请示,目前正在建设中。二是严格落实《子洲县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新媒体账号进行摸底调查,全部登记备案纳入监管,目前登记备案350人。

3、关于“农村乱建庙宇问题突出。历届县委对乡村文化建设重视不够,农村乱建庙宇和封建迷信活动屡禁不止”的问题。

一是我县民间信仰场所262处。共有5名基层党员干部存在树立功德碑现象,涉及3处宗教场所,其中1人已死亡。目前,功德碑已全部移除,并对4名基层党员进行了问责处理(约谈1人,警告处分3人)。党员干部担任庙会会长、副会长问题,我县在2017年整改的基础上进行了全面“回头看”(对曾担任过寺观管理职务的党员干部进行了追责),目前已无此情况。二是为加强宗教整改工作,我县已将统战宗教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巡察办将宗教整改工作作为日常巡察重点内容。

(四)干部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

1、选人用人制度不完善。

(1)关于“县委组织部2017年和2018年发文任命试用期满干部存在没有经部务会、常委会研究”的问题。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任职,规范了从考核、测评、谈话、上会、任职等一系列程序,并做好相关资料的留存,今后对选拔任用干部各项工作从严从实从细把握。

(2)关于“干部职工仍然超编未完成省市消化精减目标”的问题。

一是加强控编进人管理。严格核对编制,对于超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人员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二是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消化超编人员25名。三是对到龄退休的教师及时办理下编手续,消化超编人员62名。四是严格控制教育系统新增人员,今后新补充教师,严格控制在当年退休和调出人数的四分之一数额内,进行招录招聘。五是合理调整人员配备,根据县乡之间、县直各机关之间人员配置的实际情况,采取任职、调配等措施,促使超编单位人员向空编单位流动。

(3)关于“‘三项机制’运用不充分。县委对‘三项机制’不会用、不敢用。去年全县评选出‘十佳’第一书记,没有一人被提拔使用。2017年受到省委组织部“三项机制”督查通报批评,至今没有整改措施”的问题。

一是按照省市重新修订的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修订完善了我县的三项机制实施办法。二是加强了三项机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运用力度,共鼓励奖励30例,容错纠错1例,其中在第一书记、驻村队员、帮扶干部和扶贫干部中评选出来的“十佳”干部,现已提拔使用10人。三是县委组织部完成2017年省委组织部“三项机制”督查通报反馈问题的整改,确定了4项整改措施,全面推动“三项机制”达标提效。

(4)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全县正科级干部506人,40岁以下只有70人,仅占13.8%,54名部门主要负责人,40岁以下仅有2人。对优秀年轻干部选拔培养重视不够,2014年以来没有更新充实后备干部。专业技术干部不到干部总数的1%。全市396名有突出贡献专家,子洲仅为5人”的问题。

一是县委组织部制定出台《子洲县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规划》,从子洲发展的总体要求出发,谋划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制定优秀年轻干部的标准体系,把好年轻干部的入口关。今年以来,全县40岁以下正科级干部增加24名,占比上升5%左右,部门主要负责人40岁以下新增2名,下一步将根据部门实际情况,在调整干部中进一步倾斜。二是建立年轻干部和后备干部信息库。加强年轻干部的跟踪培养和递进式培养,对年轻干部进行多领域、多层次的磨砺,不断提升年轻干部综合素质。三是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训和挂职锻炼。有针对的举办“优秀青年干部培训班”,从师资、内容、管理等系统的进行培训;通过苏陕协作交流,加强年轻干部的挂职锻炼,进一步学习先进地区的发展理念,开阔年轻干部的视野。四是结合全县重点工作,全面提升青年干部履职能力,2019年将72名年轻干部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全部安排到脱贫攻坚一线进行锻炼,作为下一步提拔任用的重要对象。五是着力解决专业技术干部匮乏问题,2019年新增2名全市有突出贡献专家。同时刚性引进14名硕士研究生,选派1名刚性引进研究生到华南师范大学交流学习,1名财政系统专业人才到江都区挂职学习半年。

(5)关于“人才外流严重。县委对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没有激励机制。全县中小学校和医疗机构的高级职称教师、医技骨干及有影响的民间艺人,近3年外流30%”的问题。

一是落实县级领导联系专家和优秀人才制度。每位县级领导分别联系1名专家或优秀人才,通过定期开展走访、慰问、帮扶活动,及时掌握了解专家和优秀人才的工作、学习、生活等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使专家、人才能在子洲安心工作。二是开展“振兴子洲人才奖”评选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振兴子洲人才奖”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表彰激励,不断调动专家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先后在教育、卫生、文化、农业等领域评选出6名“振兴子洲人才奖”专家和优秀人才。三是深化教育和卫生综合改革,通过培养、引进等形式抓好人才建设,改革待遇支撑评定办法,全力营造尊重人才、重视人才、优待人才的环境。

2、基层组织建设薄弱。

(1)关于“基层党组织不健全。因部门和乡镇领导干部工作调整,县委没有及时配齐部分乡镇领导班子。目前共有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要领导空缺,其中砖庙镇党委书记岗位已空缺一年多。部门党组织不按时改选,目前空缺7个党总支书记、14个党支部书记”的问题。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选优配强各乡镇领导班子,目前乡镇党委书记已全部配备到位。加强督查检查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督促各部门党组织进行改选,目前空缺的7个党总支书记、14个党支部书记全部配齐。

(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三会’混开较普遍,有的支委会议记录显示参加人数是全体党员。发展党员程序不够规范,有的支部研究党员转正支委会和党员大会混开”的问题。

一是加强督查检查力度,将严格“三会一课”制度纳入全县党建季度督查方案,切实解决“三会一课”等党内组织生活搞形式、走过场、做虚假台账、会议混开等现象。二是严格党员发展流程,严把党员“入口关”,坚决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并对新调整的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基层党务工作者的业务能力。

(3)关于“党费缴纳和流动党员管理不规范存在代扣党费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已规范全县机关单位支部党费收缴工作,严格按月交纳党费。二是县委组织部对各支部负责党费收缴的同志统一教育培训,规范交纳党费。三是严格“四个双向”流动党员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农村流动党员的党组织联系人,及时督促农村流动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并参加党内组织生活,对经提醒仍不履行党章规定的流动党员,按照“五步工作法”对违规党员进行处理。

(五)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

1、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禁而不绝”的问题。

一是从严追责问责。巡视进驻后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单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组织处理6人,党纪政务处分3人。二是深化专项整治。聚焦“小金库”“吃空饷”和滥发津补贴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了3项集中整治,查处违规收送礼金问题2起,滥发津补贴问题5起。三是加大明察暗访。紧盯传统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开展各类明察暗访活动7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持续释放了越靠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四是健全长效机制。围绕专项整治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改进文风会风的十八条规范》《严禁工作期间饮酒的规定》等4项工作制度,推动形成了改进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五是规范车补发放。县公车办牵头,对全县涉改单位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对事业编制人员领取公车补贴问题进行坚决清理,确保做到严格按标准和范围发放车补。

2、关于“‘文山会海’问题比较突出。以‘文件贯彻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的现象没有从根本上扭转”的问题。

一是坚决整治“文山会海”,严格控制行文数量,对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凡能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再印发文件;属部门职责范围、由部门发文或部门联合发文能够解决的,不再以县委、县政府或县委办、县政府办印发或转发。二是认真执行《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出台关于为基层减负的文件,严格会议审批,从严控制各类会议活动的会期、规模和参会范围;大力倡导开短会、开小会、开现场会,切实提高会议实效。截至9月6日,发文数量下降10.7%,办会数量下降12.5%。

3、关于“‘庸懒散拖’没有从根本上改观。部门和单位庸政懒政和不担当、不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

全力整治庸懒散拖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共开展明察暗访活动3次,查处各类典型问题10起,党纪处分6人,政务处分3人,诫勉谈话2人,并对7个服务意识缺失、工作作风不实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制定出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和《电子监察预警纠错实施细则》,共受理群众电话举报22起、现场投诉9起,全部按期进行妥善处理和回复。坚持抓早抓小,印发廉政提醒通知函650多份,制作悬挂“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牌380多块,编发廉政提醒短信7期,起到了防微杜渐的良好效果”的问题

(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

1、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夯得不实。

(1)关于“县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2016年在全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中,子洲县被评为二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执纪偏松偏软”的问题。

一是县委常委会以上率下、示范带动,先后4次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8次研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提案,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委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二是制定印发“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对2018年度考核结果排名靠后的3个乡镇和5个部门负责人实施诫勉谈话;对5个单位主体责任考核实施“一票否决”,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落实。三是坚决防止“灯下黑”,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打听、过问、干预查办案件责任追究办法》,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管理,努力打造一支讲政治、敢担当、善作为的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四是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今年以来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67件,初核了结67件,立案审查100件。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5人,占比53.7%;对轻微违纪问题,给予党纪政务轻处分83人,占比38.8%;对严重违纪问题,给予重处分14人,占比6.5%;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人,占比0.9%,实现了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良好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2)关于“压力传导不够,乡镇和部门党委(组)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第一责任人’、 ‘一岗双责’认识不清。党内谈心谈话制度普遍不落实,‘咬耳扯袖’悬空”的问题。

一是细化清单明责,围绕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制定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将党委主体责任分解细化为44项,监督责任细化为9大类29小项,并逐一落实到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做到了责任清、任务明。二是按季派单督责,抓住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继续按季度向全县各级党委(党组)派发全面从严治党督办单,并组成督查组进行跟进督办,截至目前共印发督查通报3期,落实督办事项2900余件,有效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的主体责任意识。三是加大约谈力度,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包抓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今年共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20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约谈;对63名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实施提醒谈话,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了监督干部、保护干部的重要途径和有力抓手。

2、针对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全面。

(1)关于“执纪审查聚焦‘关键少数’不够。处理违纪干部存在镇村多、部门少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督促27个县政府组成部门全部制定“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各自权力清单,有效避免了权力任性现象发生。二是强化执纪审查,创新监督方式,完善改进监督措施,建立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乡镇、部门“一把手”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对近三年以来受理的全县副科级以上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全面彻底清查,共处理78人,其中组织处理62人,党纪政务处分16人,给予重处分5人,查案治本的警示震慑效果得到明显增强。

(2)关于“纪检组履职效果不明显。‘探头’作用发挥弱。个别单位纪检组负责人兼职单位其他工作,难以聚焦主责主业”的问题。

按期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将4个审查调查室中2个更名为执纪监督室,撤销原有4个执纪监督室和各部门纪检组,重新优化整合成立7个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和2个单独派驻纪检监察组,有效发挥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倒逼驻在部门单位认真履职、依法行政。开展派驻干部岗位“大轮训”,全面提升部门纪检组和派驻机构干部综合履职能力。有效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建立派驻机构责任倒查追究工作机制,对存在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大案化小、以案谋私等行为,从严从重查处问责。

(3)关于“忽视‘以案促改’。不注重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实施“一案双查”、责任倒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强化警示教育。围绕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全过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截至目前共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13场(次),编印《学习教育读本》3000余册,并对5个系统的1100多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管人、管事、管钱的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集体警示教育,起到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良好效果。二是强化专项检查。由纪委监委2名常委领导带队,深入各乡镇和组织、人事、财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县乡两级纪委近3年做出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归档,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的执行落实,以及受处分和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人员的工资待遇调整、年度考核等次确定等情况,进行为期了1个月的专项检查,有效杜绝了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现象。三是强化以案促改。针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典型案件,县纪委监委向6个党委(党组)送达了“以案促改”工作建议书,督促案发单位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以案为鉴,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同时,坚持把制度建设贯穿“以案促改”工作全过程,制定出台制度措施10项,有力促进了“以案促改”工作的深入开展。

3、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县委和纪委监委对巡察工作领导重视不够。县巡察办开展了4轮常规巡察,落实巡察全覆盖有差距的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常委会坚持集体研究讨论年度巡察工作计划,制定印发2019年巡察工作计划,并在第五轮巡察工作开展前,研究审议了十七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巡察对象、重点内容、工作方式方法和相关要求。二是深化常规巡察。4月上旬,县委组建了6个巡察组,突出“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对12个乡镇(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及其68个行政村,启动了为期2个月的常规巡察,目前共召开工作汇报会14次,开展个别谈话850余人次,走访检查村组社区73个,受理电话、信访举报17次,发现各类问题37个。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制定印发《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项督导工作方案》,成立6个专项督导组,围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以及省市巡视巡察榆林和子洲反馈问题整改,对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进行全面督导检查,通报批评单位24个,通报党员干部22人,实施诫勉谈话8人,有效增强了各级党组织做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

(2)关于“巡察队伍薄弱。干部业务素质不高,对政治巡察把握不准,不善于发现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问题。

一是成立巡察人才库。县委高度重视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分别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遴选了32名作风硬、素质高的优秀干部,组建了巡察人才库,并按照机构改革方案要求,进一步选齐配强了巡察办,巡察组干部,同时先后开展了4次集中培训,促使巡察干部学思践悟,把巡察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二是健全巡察工作制度。在推行“一清单、四对照”,以及巡察整改责任制、台账制和结果公示制的基础上,从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入手,研究制定《巡察办和巡察组工作职责》《巡察工作考评办法》《巡视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监督办法》等10项配套制度,为规范开展巡察工作提供了有力制度支撑。三是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每轮巡察工作开展后,巡察办围绕各组发现问题和移交问题线索数量、质量,对各巡察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巡察工作质量得到明显提升。

(3)关于“被巡察单位配合不积极对反馈的问题整改敷衍应付。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知晓率低,主动参与反映问题的氛围还没有形成”的问题。

一是充分用巡察“回头看”机制。对县委前四轮已被巡察的9个重点单位,进行了集中“回头看”,对4个整改不到位、不彻底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二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制定出台《巡视巡察整改责任追究办法》,对借口情况特殊、整改不力,以及敷衍应付、走过场,抓住典型严肃问责,使巡察真正成为党内监督的“前哨”、发现问题的“尖兵”、从严治党的“利器”。三是深化宣传报道。县委第五轮巡察工作开展以来,县委巡察办累计悬挂横竖幅20条、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分别在县有线电视台、县政府门户网站,以及子洲微讯公众号进行全面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对开展巡察工作的目的、意义,以及信访举报方式和受理范围,有了全新的认识,推动形成了人人知晓、人人关注、人人参与巡察工作的浓厚舆论氛围。

(七)脱贫攻坚方面

1、县委贯彻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差距。

(1)关于“没有及时配足配强脱贫攻坚领导力量,2018年分管扶贫工作的县级领导3次调整。7个镇的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空缺,‘五级书记抓扶贫’工作机制断档”的问题。

一是强化脱贫攻坚组织领导,优化攻坚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分工有序、政令畅通、纵横联动、运行高效、责任倒查的组织指挥体系,在整县脱贫摘帽之前,保持县级分管领导的稳定。二是进一步夯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五级书记抓扶贫”主体责任,在充分研判的基础上,选优配齐配强乡镇领导班子,在整县脱贫摘帽之前,保持乡镇党政正职的稳定。

(2)关于“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不到位,‘八办两组’配合不紧密”的问题。

一是2019年初,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印发了《子洲县脱贫攻坚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加强全县各级组织脱贫合力,提高工作效率,确定了议事范围和工作运行机制,定期召开脱贫攻坚联席会议,集中听取行业部门汇报,统筹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已召开领导小组会9次。二是进一步理顺了脱贫攻坚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的通知》《子洲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三是在系统数据管理方面,按月定期进行行业数据比对,建立数据互联互通机制,确保各行业部门步调一致。

(3)关于“‘四支队伍’管理不严格,抽调扶贫干部把关不严,部分帮扶干部责任心不强”的问题。

出台了《子洲县脱贫攻坚工作成效日常工作评价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四支队伍”的管理考核措施。加强对“四支队伍”的日常管理,县纪委监委对脱岗不负责的扶贫干部坚决严肃问责;县扶贫办协调落实部门包村责任,严格执行“四支队伍”选派管理办法,选优配强帮扶干部。出台《进一步鼓励激励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实施意见》,加大一线扶贫干部的奖惩力度,2019年以来,培训四支队伍1100人次,通报惩处21个单位31人,第一季度,对全县扶贫季度排名后3位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给予停职处分。第二季度向整改不到位的2个乡镇派驻纪委工作组蹲点整改,强力推动作风扭转。

2、政策落实不到位,扶持措施不精准。

(1)关于个别乡镇在贫困户危房改造中出现认定误差,使两个村的贫困户未按规定标准享受补助政策。对贫困户的情况了解不细致,扶贫措施不精准”的问题。

关于2017年以前的扶持政策不精准的问题,2018年我县出台《子洲县老年贫困户精准脱贫工作实施办法》,通过“五+”帮扶模式,已全部整改到位,2018年以来,我县进一步加大了脱贫攻坚督导督查和政策培训力度,建立了长效机制,确保精准施策。一是对危房改造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因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启动问责。二是夯实帮扶干部责任,确保识别精准、措施精准、退出精准。三是召开全县脱贫攻坚推进大会,责令承担五项工作的行业部门负责人在大会上作检讨表态发言,强化县级领导对分管行业部门脱贫攻坚的工作责任,夯实行业部门工作职责,全面系统有序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工作。

(2)关于“针对2018年10月榆林市脱贫退出专项督导情况通报,子洲县产业扶贫、易地搬迁、生态脱贫、健康扶贫、资金管理等五项工作在全市排名垫底”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2018年10月29日,在全县脱贫攻坚推进会上,对4个行业部门进行了通报批评,4部门负责人在大会上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出台了《子洲县“脱贫攻坚质量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安排了各乡镇、各行业部门狠抓脱贫攻坚质量提升工作,目前全县行业部门扶贫工作均已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多数完成县级认定工作,陆续进入市级认定阶段。

3、关于“抓苏陕协作机遇措施不力。与江都区建立对口帮扶的对接交流不深入,自身项目储备不足,缺乏承接合作的载体。特色农产品向外推广力度不大”的问题。

制定了《扬州市江都区榆林市子洲县扶贫协作和经济合作实施规划》《子洲县苏陕扶贫协作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2019年苏陕扶贫协作工作要点》《针对江苏企业招商引资优惠办法》等指导性文件,不断加强对接交流。进一步更新完善苏陕协作项目库,新增储备项目4个,预计投入资金3000余万元。促成扬州恒爱玩具有限公司在子洲成立爱尼尔工艺制品毛绒玩具加工厂,提供就业岗位56个。促成扬州明利电器有限公司在我县成立榆林市明利电器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00万元,正在购买设备。加大子洲特色农副产品走进扬州市场力度,上半年在扬州直销我县农特产品56万元,电商销售12万元。初步达成江苏企业免费为子洲务工人员提供住宿,夫妻双方务工的可以提供单人宿舍,务工人员中1人专门负责给子洲务工人员搞餐饮服务保障,2019年输出务工人员16人。

4、关于“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时有发生,存在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的问题。

一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扶贫项目管理、资金管理、资源调配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对发现的问题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二是对中省市巡视巡察移交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实行挂牌督办、台账管理、快查快结,严肃问责。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期间,2次交办问题线索11件,全部按期办结,其中初核了结7件、立案审查4件,党纪政务处分5人。市委第一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20件,了结11件,立案审查9件,采取组织措施处理9人,党纪政务处分13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紧紧盯住整改重点,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巡视整改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全县工作大局,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落实抓发展的责任,持续推进全县36项阶段性重大事项,切实做到以整改促进发展,以发展检验成效。

(二)持续推动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严格按照省委的安排部署,有序有效、深入持续推进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进度不慢、秩序不乱。对需要持续整改的内容,继续按照时间节点有序稳步推进。对已经完成的和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各项整改任务,查漏补缺、巩固成果,确保整改落实工作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推进。

(三)完善长效机制。坚持把整改具体问题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在集中治理整改的基础上,针对共性问题研究制定基础性、长期性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深入查找原因、找准症结所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以长效机制不断培育和弘扬党员干部的良好作风。

(四)强化督导检查。把督导检查作为促进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加压驱动,推动整改。继续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专项督查、跟踪问效等措施,及时掌握了解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加强工作指导。坚持工作通报、约谈、问责等制度,对进展缓慢、推进不力、出现问题反弹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该曝光的曝光,该问责的问责,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全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912-7227359;邮政信箱:榆林市子洲县人民街232号双湖峪街道办;电子邮箱:zzxwxc@126.com。

中共子洲县委

2019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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