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部署,2月22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柞水县委反馈了巡视情况。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省委巡视办主任孙卫向柞水县委领导班子传达了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组长陈亚平分别向商洛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柞水县委书记陈璇和柞水县委领导班子反馈了巡视情况,副组长余娆向陈璇传达了刘国中同志在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十三届省委第九轮巡视情况综合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商洛市委副书记李豫琦出席反馈会。陈璇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陈亚平在反馈时指出,柞水县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强化作风建设,积极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激励担当作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逐年提升。巡视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不够到位,学用结合不够紧密;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不够扎实,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还不够;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发挥党建引领不够有力;巡视、审计等发现问题整改不够到位。同时,巡视组还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陈亚平提出了四点整改意见:一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提高意识形态宏观把控能力,增强政治定力和纪律规矩意识,敢于担当作为,不断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坚持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并重,扎实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紧盯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严格执纪问责,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三要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加大干部交流力度,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四要扎实做好“后半篇文章”,高度重视各级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问题台账,集中精力,集成整改,一体整改。
孙卫传达了省委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巡视整改的工作要求,柞水县委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贯通落实“五项要求”“五个扎实”,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以精准务实的举措推动高质量发展。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巡视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完成好“十四五”时期各项目标任务发挥引领保障作用。
孙卫强调,柞水县委要把抓好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书记要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坚持从本级、本人改起,在抓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要把巡视整改与制定实施“十四五”规划、做好换届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统筹用好巡视成果,更好发挥巡视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要把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省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贯通起来,确保见底见效,用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效果体现“两个维护”。
孙卫要求,充分发挥巡视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加强巡视与纪检监察监督、组织监督的统筹衔接,以整改监督的外部推力,激发被巡视党组织的内生动力,推动整改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本轮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在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指导下,由商洛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商洛市纪委监委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市委组织部要把解决巡视发现的问题与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干部考核评价使用结合起来,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李豫琦强调,柞水县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务实过硬的措施,做到巡视反馈真对照、真反思、真负责、真整改;要认真学习省委巡视反馈意见,细化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做到问题逐项整改到位;要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统筹抓好县域经济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秦岭生态环保、“小木耳大产业”等各项工作,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
陈璇表示,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实事求是、客观中肯,柞水县委诚恳接受,扎实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安排部署上来。二是精心制定整改方案,坚决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工作不达标不销号、责任不追究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收兵。三是以此次巡视为契机,强化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柞水力量。
省委巡视办、省委第八巡视组有关同志,商洛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有关负责同志,柞水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县人民法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反馈会议;其他在职县级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县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各镇办主要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