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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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西安市委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进驻动员会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全市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海舟宣布市委专项巡察组及巡回指导组组长、副组长授权任职及工作任务决定。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常委、秘书长,市委巡察办主任杨帆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西安市委部署,市委专项巡察组和巡回指导组将对市发改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业务监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市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储备、流通政策法规情况,以及各区县党委、政府、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落实粮食购销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进行指导督导。

会议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事关国家粮食安全、事关全面从严治党成效、事关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的重要意义,以强烈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扎实、细致做好各项工作,全力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工作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要准确把握专项巡察的工作要求,明确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单位履行政治责任和职责使命情况,以及涉粮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巡察监督,深入查找制度漏洞和问题短板,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推动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问题。

会议要求,要强化工作统筹,市委专项巡察组和巡回指导组要加强与市委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和市纪委监委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确保巡察扎实有效。各被巡察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专项巡察组和巡回指导组的沟通对接,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为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

西安市委专项巡察组和巡回指导组组长在会上分别通报了专项巡察和指导督导的工作任务及总体安排。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西咸新区、高新区、国际港务区有关负责同志,以及各区县委巡察办主任,西咸新区、高新区党工委巡察办主任参加了会议。

为畅通举报渠道,巡察期间,西安市委专项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18792725289,电子邮箱:swxcz1@xa.gov.cn,受理电话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11月20日。对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转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办理。(西安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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