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建立“七项机制” 护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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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临潼区纪委监委坚持高点站位,立足职能定位,突出“三个重点”,深挖细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在彻底清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出实招,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突出重点职能。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斗争中职能定位,明晰了既查党员干部涉黑恶腐败问题,又查背后保护伞,还查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不作为、慢作为的一案三查内容,确保所有黑恶线索查清、查透、查实。

二是突出重点部位。结合临潼实际,厘清涉黑涉恶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三个”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项目建设区、旅游景点地)和“两大类”群体(街道干部、村组干部),实行重点关注,确保问题及时查处。2018年以来,查处的24个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其中破坏基层换届选举、违反换届纪律的有21人,阻扰施工的有9人。

三是突出重点机制。建立《问题线索摸排》《问题线索移送》《线索核查办理》《案件快查快结》《重要案件会商》《领导班子成员包抓督办》《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核查督办》等“七项机制”,形成线索摸排、移送办理、快查快结、会商协调、督查督办的制度链条,建立了“闭环”管理制度。同时,制定区纪委监委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办理工作规程,明确线索收集、交办、回复实现要求,实行1个工作日内交办线索,7日内报告进度,15日内报告核查结果,确保问题线索得到及时处置。

据悉,临潼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强化“七项工作”机制的落实,加大与政法机关的沟通协调力度,加大对上请示汇报和对下指导协调,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主动作为、提前介入、会商研判,形成工作合力,推进案件查办,不断提高查办质量和效率。(临潼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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