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潼区:“四举措”把好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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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是案件查处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处分决定是否执行到位,关系到纪律权威是否真正立得起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临潼区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严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关”,监督执纪问责成效显著。2013年至2018年,临潼区纪委监委共查处公职人员369人,其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撤职以上处分公职人员25人,处分决定执行率达到100%。

构建“五位一体”联动机制,保证处分执行及时。构建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人事部门、被处分人员所在单位“五位一体”的纪律处分执行联动机制,明确各单位在纪律处分执行环节的职责分工。坚持每年会同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召开联席会议,及时通报受处分人员职务工资调整、年度考核、处分决定归入本人档案等方面的执行情况,共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处分决定及时有效执行到位。

严把“三关”,保证处分执行规范。严把处分决定送达关,将处分决定及时送达本人、所在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并认真填写《送达回执》。严把处分落实关,对涉及职务、工资调整的,督促被处分人所在单位在一月内到组织人社部门遵章办理相关手续,并将处分决定送达区财政局,以便及时停发、调整工资。严把执行回复关,印制《处分决定执行需要办理的事项》《处分决定执行表》,要求各执行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将处分决定宣布时间、范围、执行情况、归档情况向区纪委反馈,确保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强化监督检查,保证处分执行到位。将处分决定执行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年年终对本年度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处分决定是否放入本人档案、职务工资变动是否到位、年度考核、评优评先是否按要求进行等。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和补办。同时,对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党员干部全方位“体检”,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

开展温情回访教育,保证处分执行效果。坚持年底抽调专人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教育,认真听取受处分人员主管单位对受处分人员的评价和受处分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深层次了解受处分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思想、工作、生活和改正错误的情况,帮助受处分人员切实放下思想包袱,汲取教训,改正错误,提升认识,以身言教,重拾自信,遵纪守法,积极工作。通过回访教育,实现纪挺法前、纪严于法,让纪律底线成为干部的保护线,让纪律处分成为挽救和教育干部的有效手段。(西安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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