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市:纪委监委稳步推进 力促派驻改革“精准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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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为全面落实中央关于派驻机构改革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兴平市纪委紧扣改革任务,蹄疾步稳、深入推进派驻机构全覆盖,做细做实派驻机构改革精准落地。

立足改革实际,精绘“布局图”。一是摸清家底。主动对接市委组织部、市编办等部门,核对编制、职数和人员情况,确保底子清、情况明。二是优化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以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进行综合派驻为原则,将原有57家党和国家机关综合派驻10个纪检组,实现了对市一级党和国家派驻监督全覆盖。三是强化保障。市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进行充分讨论,明确任务,倒排工期,各阶段工作任务稳步推进。

适应改革需求,精挑“排头雁”。注重选优配强派驻机构组长,由市委通盘考虑,把纪检干部纳入全市干部中统一调配。通过“两评三谈四任”,严把干部入口关。“两评”看实绩,开展自查自评,主动上报工作实绩;开展现场测评,由市纪委常委带队到市级部门对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开展履职测评。“三谈”听想法,开展交流座谈,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召集部门纪检组长进行座谈,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开展重点约谈,市纪委常委约谈重点单位、重点人员26人次;开展个别访谈,市纪委组织部通过当面交流、电话沟通等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四任”暖人心。市纪委监委坚持对纪检干部“因材施用、厚爱三分”,按照本人意愿、工作能力与岗位需求相结合,对市级部门纪检组长通过留任一批、转任一批、提任一批、卸任一批等妥善安排,确保人尽其岗、人尽其才。

注重改革实效,确保“责任明”。紧扣派驻监督工作要求和机构运行需要,明确工作职责和监督权限。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派驻机构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市委管理干部和科级干部的监督,着力加强对驻在部门本级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监督,不承担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相关日常工作;二是明确监督权限。明确派驻机构负责人参加或列席驻在部门领导班子会议以及研究“三重一大”等事项的其他会议、查阅或复制驻在部门的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等材料、对驻在部门有关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材料进行查阅和调查核实等工作等八项监督工作。三是厘清隶属关系。由市纪委监委对派驻机构进行直接领导,对派驻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增强派驻机构的独立性,全面提升党内监督实效。派驻机构利用驻在部门具有的“地利”之便,“零距离”发现问题,做到“熟悉驻在部门业务,关注重点事;熟悉驻在部门干部,关注重点人;熟悉驻在部门职权,关注风险点。(兴平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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