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专题会议 传达学习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整改工作会议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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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4日上午,咸阳市纪委监委机关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胡和平,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副主任、代主任王兴宁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省委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会议精神,要求以室部、巡察办为单位针对“以案促改”实施方案制定措施并做好各项工作安排。会议强调,一要统一思想认识,提升政治站位。肃清冯新柱恶劣影响是当前全省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化认识、凝聚共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对“以案促改”的工作要求,查找室部、巡察办在从严治党和脱贫攻坚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狠抓落实整改。二要强化政治担当,务求整改实效。各室部、巡察办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强化政治定力,严格按照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安排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三要不忘初心使命,筑牢思想防线。要以冯新柱案件为镜鉴,联系思想工作作风实际,深刻汲取教训,时刻保持清醒,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立足本职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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