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纪委监委七举措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题线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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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开展,近日区纪委监委制定了《2018年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具体措施》,采取七项措施强化问题线索管理。

完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健全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定期受理公安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反馈线索核查情况。

建立问题线索办理机制。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办理机制,信访室负责信访受理、梳理移交,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分办汇总、统计通报,纪检监察室负责直查直办、督办复核,区委巡察办负责规范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工作,确保问题线索处置顺畅高效。

建立问题线索处置台账。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大起底”排查梳理的情况,建立专门台账。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每季度梳理汇总线索办理情况,确保登记不遗漏、处置不拖延、件件有着落。

对线索处置进行“回头看”。 8月底前,对今年以来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未办结的、疑难复杂的、处理不到位的,责任到人,分类处置,限时完成,实现“零暂存”。

畅通监督举报渠道。统筹运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举报平台受理群众举报,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信息技术,拓宽群众监督举报的便捷途径。

拓展问题线索来源。对2015年以来公安机关查办的涉黑涉恶、强揽工程、侵害群众安全和利益等案件进行逐一排查,调阅案卷,重点排查有没有涉及党员干部,有没有给予党政纪处分,有没有漏网之鱼。对上一次和本次基层组织换届中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筛查,看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选举的问题线索。

开展专项巡察。发挥巡察利剑作用,6月份,区委巡察办启动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深入基层主动发现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和单位,开展机动式巡察。

区纪委监委对重点问题线索每月梳理一批、交办一批、督办一批、查办一批、通报一批,对工作不扎实、责任未落实的,及时督促整改。切实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今年以来,该区严肃查处了西大寨村村委会委员强揽工程问题,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在全区起到一定的警示震慑作用。

(秦都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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