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建立“六项机制”保障脱贫攻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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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丹凤县纪委监委紧盯“四个不摘”政策落实情况,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有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追责问责18件23人,实施第一种形态13件16人。

建立监督清单机制。制定《关于推行“清单化”和“单元制”监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丹凤县纪检监察机关2020年一、二季度监督清单》,有效整合监督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将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纳入监督清单,督促各镇(街道)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主动履行监督职责,对监督范围内的党委(党组)、下属单位、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监督检查,助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强化督查问责机制。制定《丹凤县脱贫摘帽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丹凤县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考评问责办法》等制度规定,联合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局成立4个督查督导督战组,对全县脱贫攻坚巩固提升、“三排查三清零”、帮扶责任落实、“四支队伍”、问题整改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至目前,印发《督查通报》4期,印发《问责通报》3期,对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和26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

健全部门会商机制。构建扶贫领域各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情况互通、线索互移的监督机制,依托镇(街道)纪委、村(社区)监委会队伍延伸监督触角,持续推行监督执纪“廉心卡”制度,建立覆盖镇村组监督举报网络,“全天候”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今年来,共受理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线索29条,全部分办处置到位;受理县直部门移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2件,立案2件2人。

坚持专项巡查机制。继续实行“常规巡察+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工作模式,建立“日常监督+巡察监督”长效机制,听取第九轮常规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汇报,发现问题线索6件,已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研究部署了第十轮常规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拟对5个县直部门、5个镇进行巡察,提级巡察5个村(社区)。

深化“以案促改”机制。制定印发《关于扎实做好扶贫领域及有关典型案件“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对2019年度63件扶贫领域案件全部开展“以案促改”,督促发案的12个镇(街道)、6个县直部门、55个党支部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剖析、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为鉴逐步成为常态。

推行协调联动机制。推行县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协调联动机制,优化办案协作区,综合采取常委包案、驻点督办、直查直处、区域协作、提级办案等方式,强化直查直处,加强办案协作。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20件,结案5件,追责问责18件2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实施第一种形态13件16人。(丹凤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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