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仓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推进“三不”机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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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陈仓区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精准把握执纪执法标准和运用政策能力,将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度融合,有效发挥了“四种形态”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筑牢首道防线,守住“常态”。全力做好日常基础工作,在管住全体上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教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今年6月,修订印发陈仓区委《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实施细则(试行)》,详细规定了“第一种形态”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工作程序及26种适用情形,进一步把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牢抓实,把“第一种形态”向纵深推进,向基层延伸,实现“第一种形态”全覆盖。

持续深化三转,管住“大多数”。结合今年省纪委加强县区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在全区范围内选调政治强、素质好、能力优的13名干部,充实到委机关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开设了陈仓“纪法讲坛”24期,每周三晚上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的能力。全面加强审查调查工作,规范线索处置,严格将违反“六项纪律”特别是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审查重点,综合考虑违纪违法情节、造成的后果和影响、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和对待组织审查态度等,严格依纪依法处理。

压实两个责任,盯住“关键少数”。区委主动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区纪委监委积极发挥协助作用,由区委常委带队,对全区各单位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把党委(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开展约谈提醒、监督检查等履责情况做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对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责任的,严格按照履职问责办法进行问责追责。对相关部门和单位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既要严肃查处当事人,又要倒查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相关领导的责任。今年以来,对32名区管干部进行了党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

严格执法执纪,严惩“极少数”。准确和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利剑高悬,以有力惩处保证监督有效。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着力查处的重点对象,在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作为重中之重,深挖细查、严惩不贷。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对于政治问题与腐败问题交织的,严重违纪违法的坚决依纪依法立案审查调查,直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和移送司法机关,坚决动用“第四种形态”进行处理,监察体制改制以来,陈仓区监委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置2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4人,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陈仓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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