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直戳痛点 把“板子”打准打实
打印

“净组长,你们环保局环境监管不够有力有效的问题整改了,对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专项资金申请和拨付不到位的问题也整改了,对“事”的整改已经基本到位,可是对“人”却没有相应的处理,整改没有真正到位!”

“对有关责任人,我们打算……”

“请你们在约谈会后1个月之内必须向县委巡察办反馈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

这是岐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刘涛在约谈县民政局、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和纪检组长时提出的巡察整改要求。截止6月底,类似的约谈该县纪委已开展了3次,发现整改未到位问题21个,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提醒谈话9人,诫勉谈话2人,党纪政务处分5人。

2017年以来,岐山县委共开展了3轮巡察,发现和移交问题线索142条。这142条问题线索既有共性问题,例如重业务轻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管理和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又有个性化的问题,例如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存在规避采购、招投标方面的问题,“三重一大”(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使用)没有经过党组织集体研究,个人说了算等问题。

“从原来整改的情况看,很多单位党组织对“事”整改的比较主动,但是对“人”的处理却迟迟不到位,主要原因是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顾虑多,怕得罪人,‘爱惜羽毛’,存在好人主义。”岐山县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坚持问题导向,哪个环节的问题突出,就要在哪个环节下功夫。针对巡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实际问题,该县及时制定了《巡察整改工作约谈制度》《巡察整改工作督查制度》等长效机制,通过纪委书记对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约谈,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开展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和下发整改督办函的形式,倒逼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特别是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落实。

“巡察整改约谈会后,我们回去立刻对照领导要求,问责了7名相关工作人员,这7人中,提醒谈话的有3人,诫勉谈话的有2人,行政警告的有2人……”近期,县委巡察办对被巡察单位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时,县民政局党组负责同志向巡察办工作人员进行了专题汇报。他表示,如果巡察整改工作不扎实,那他作为党组主要负责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就没有履行到位。

“要使巡察整改落实到位,就要明确责任,让“板子”打到具体人,对于避重就轻,整改不彻底、问责不到位的极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高举问责“利剑”,不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还要追究所在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岐山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会主任刘涛强调。(岐山县纪委监委)


上一条:太白县强力推动五项重点专项工作落实落细
下一条:【纪检人·手记】“绣花”功夫出细活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