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围绕“三强三优三规范”打造“三化”建设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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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岚皋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纪委“三化”建设部署要求,在扎实推进执纪审查和派驻监督“两个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围绕“三强三优三规范”,着力破解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三转”不彻底、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办案条件相对落后等问题,推动了“三化”建设提质升级。

围绕“三强”,实现纪检监察干部专业化。一是优化结构强力量。在深化纪检监察“三项改革”过程中,将人员力量不断向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一线倾斜。如在推进派驻机构、巡察机构、监察职能向镇延伸改革过程中,设立了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3个常设巡察组,将县纪委监委机关副科级内设室部由7个调整到10个,纪检监察室由2个调整到4个。出台了《岚皋县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积极请示县委配强配齐室组负责人和各镇专职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检专干,2018年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调整纪检监察干部40人,其中提拔重用20人,选调充实20人。调整充实后,全县直接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干部超过总数的70%。由于机构调整和人员到位比较快,该县的改革工作实现了“三个率先”:2019年10月18日,派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在全市各县区率先发出第一份立案决定书;2019年11月12日,派出大道河镇监察组在全市各县区率先对非党员监察对象立案调查;2019年11月14日,在全市率先聘请了20名特约监察员。二是常态培训强素质。认真落实“周五集中学习、干部轮流主讲”制度,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全员培训工作要求,每年定期举办不少于3天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今年4月底,围绕线索管理、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宣传信息等重点业务知识,组织全县11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为期5天的全员培训。在总结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发挥业务骨干“传帮带”作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初,出台了《纪检监察干部“师学帮带”工作办法》,对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应用写作、宣传信息等领域有一定优势和经验的干部,通过分领域、分小组、老带新、强帮弱等结对帮带的形式,全员开展纪检监察专业理论和实践业务培训指导。目前建立了30人的师资库,第一期帮带结对40人,进一步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水平。三是绩效考核强活力。建立关怀保障机制,关心纪检干部冷暖,在待遇保障上,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津贴。建立考核管理机制,连续多年对全体干部实施定岗定责、任务捆绑、奖优罚劣的“全员考核”,召开年度考核述职大会,集中进行述职述责述廉“三述”、干部评价和领导评价“两评”和综合考察“一察”。考核结果与干部评优树模、选拔任用、年度考评奖兑现等直接挂钩,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

围绕“三优”,实现审查调查设施标准化。一是优化硬件设施。2018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落实资金150万元解决纪委监委独立办公、设施设备和运转经费问题。全县12个镇纪委各建成标准化谈话室1间、“同志式谈话室”1间,县纪委监委建成办案工作区1个,设指挥室1间、标准化谈话室5间、“同志式谈话室”2间、医疗救护室、物证保管室各1间。谈话室均实行全封闭,室内地面铺设复合地板,墙面采用防火、吸音软包处理,实行360度无死角监控和24小时同步录音录像。同时配足配齐办案设施,完善了同步电子门禁管理、电子监控和县镇联网传输系统。二是优化管理机制。制定了《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规定》《谈话室管理制度》。要求参与审查调查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谈话室管理制度,合理有效地使用谈话室,最大限度发挥谈话室的作用。县纪委不断加强谈话室相关配套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三是优化保障措施。建立医疗服务保障机制,县纪委监委与县医院签定了合作协议,各镇纪委与镇卫生院签定合作协议,建立了审查调查安全“绿色通道”,确保被审查人在审查调查谈话中突发疾病能得到及时治疗。组织审查调查工作人员学习掌握急救常识,谈话室配备了心脑血管疾病等方面的急救药品,防止谈话过程中意外发生,保障了办案安全。

围绕“三规范”,实现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一是规范办案文书。2017年,组织编印了县、镇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和审查调查初核卷、调查卷、审理卷模拟案卷,制定《被调查、约谈人员的权力义务告知书》《收缴违纪款物决定书》《调取证据通知书》等规范性审查调查文书和信函版式,从内容、格式、标注上做到规范统一。在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过程中,规范细化了执纪执法和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程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规则》《规定》印发后,岚皋县纪委监委适时对有关程序和文书模板进行了修订。二是规范工作运行。制定出台了《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工作流程》《岚皋县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安全规定》等10余项制度规范。印发了《岚皋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措施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分别对审查调查各项措施的审批权限、办理程序、文书管理等作出明确、细化规定,并对各项措施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作出具体规定。出台了《突发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管理办法》,确保上级部门以及移送移交的临时性问题线索及时、有效处置到位。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等不同的适应范围和情形,分别出台了实施程序规范。制定了教育回访制度,从教育、提醒、关心和爱护党员干部的角度出发,不定期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增强执纪审查调查工作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三是规范审查程序。严格落实审查调查主办人责任制,认真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进行审查调查,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程序合法、责任明确、要素齐备,经得起检验。按照“初步审核、阅卷审理、见面审理、征求意见、会议核审”模式把好审理关口,从六个方面细化报审材料内容,重点对移送案卷、呈报审批的请示、调查报告和主要证据材料、违纪事实材料等文书和资料的移送作出详细规定,保障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2018年以来,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部门收到办案单位移送案件469件,审理发现程序审批缺项、证据不足、复印说明不规范等5大类缺陷瑕疵问题,退回调查15件,提出补证意见989条,有力地保证了案件质量。(岚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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