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坚决纠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象,石泉县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5个月的专项整治,严明纪律要求,从严执纪问责,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安排部署明责任。石泉县制定《开展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专项整治工作清单》,明确重点整治事项,逐项细化分解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和责任单位、时限要求等,将任务明晰到岗、责任夯实到人。
自查自纠促整改。石泉县84个单位迅速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围绕六项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逐一查找是否存在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督促相关责任人主动说明情况;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教育,并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着力以自查促整改。目前,已有10个单位上报了自查报告。
畅通渠道找问题。石泉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信、访、电、网”四位一体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构建“线上+线下”立体式监督网络。通过12388网、“廉洁石泉”微信公众号受理举报,利用走访询问、监督检查等契机深入农户家中、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加强与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跟进掌握2018年以来石泉县行政处罚案件大起底情况和系统内全面开展专项整治情况,全面查找问题线索,实现资源共享。
紧盯重点严查。石泉县纪委监委坚持自查从轻、被查从严的原则,结合“9+2”专项整治、日常作风纪律督查等对各单位落实专项整治任务情况开展专项监督,对检查发现及各镇各部门自查发现的问题跟进督促整改到位;对重视不够、进展不力、自查不全面等问题及时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或者监察建议书并限期整改,对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且隐瞒不报的严肃查处并倒查问责,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纠治一批,推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已立案查处2件2人。(石泉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