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县监委上半年移送4起涉嫌职务犯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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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阴县监委成立以来,针对监察对象范围的扩大,坚持将查办职务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突出重点领域,整合优势资源,强化监督调查力度,着力查处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利用职务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上半年,全县查处涉嫌职务犯罪案件4件4人,目前已全部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拓展线索渠道,提高线索发现能力。一是摸清监察对象底数。按照《监察法》对监察范围的规定,对全县监察对象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经统计,目前我县监委监察对象为6398人,较改革前增长213%。二是从信访举报中筛选线索。完善使用“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微信”五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切实规范问题线索管理,筛选有价值的问题线索,着力拓展问题线索收集。三是从明察暗访、专项整治、巡察监督中发现线索。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等专项监督检查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专项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发现违法问题线索。四是从执纪办案中挖掘线索。在执纪审查的同时,加强对已有线索、证据的分析研判,绘制违纪违法人员关系网络图,注重寻找“案中案”、“案外案”。五是从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中寻找线索。加强与县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联系沟通,尤其是与县检察院时刻保持联系,保证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移交。今年上半年,汉阴县纪委监委共发现职务违法问题线索30余条,召开线索排查会3次,查处职务违法案件24件28人。

优化资源配置,强化监察调查力度。一是增强人员力量。积极统筹调配办案力量,县纪委监委增设了2个纪检监察室,由检察院转隶干部任临时负责人,并明确其侧重负责监察调查,配备精兵强将,安排“老纪检”和“新监察”共同办案,充分发挥各自专长,用实战来加快业务融合。二是选派基层监察员。制定下发《汉阴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监察员管理办法》,向各镇和县直有关部门派驻监察员、监察员助理共47名。同时,明确岗位设置、工作职责、人员选配和监督管理等内容,切实将监督调查触角延伸到第一线。三是完善办案设施。新增了一般性谈话室、办案指挥室、案件分析室及设备管理室。在检察院划拨一部分办公设施的基础上,集中采购了一批办公办案设备。同时,为监委新增车辆编制2辆,从县检察院划转公务用车2台,为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

规范办案程序,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一是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法》《刑法》和《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严把程序、证据、定性关,全面使用谈话、询问、讯问、查询、调取等监察调查措施,迅速收集固定书证、物证,运用大量证据快速突破口供。二是严把审理关口。案件审理室对职务违法和涉嫌职务犯罪调查的每一个程序、标准、流程、细节和调查措施的使用是否正确、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法律条款的适用是否准确等进行认真审核,同时通过定期召案情研讨会,及时综合、分析、研判案情,保障监察程序与司法程序有序衔接。三是及时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接,对案件定性及证据链条进行结案前的会审,对案件程序、实体两方面提出法律意见,提高了办案效率,缩短了办案周期,做到无缝衔接,保证了案件顺利移送司法机关。(汉阴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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