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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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保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发挥警示震慑作用,日前,石泉县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云雾山镇干部康华明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款问题。2016年,康华明在云雾山镇扶贫办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虚报资料,以其母周某琴的名义骗取陕南移民搬迁补助5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康华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

后柳镇干部戈易刚开展扶贫工作不严不实问题。2018年,后柳镇干部戈易刚在担任牛石川村党支部书记、驻村工作队副队长期间,负责对该村2017年度贫困户蚕桑产业奖补进行复查验收。在没有实地核查的情况下,戈易刚代填代签了该村《2017年度贫困户桑苗转移到非贫困户核查表》并上报,致使该村桑苗复查与各户领取情况严重不符。戈易刚受到警告处分。

城关镇珍珠河村党支部书记许国栋脱贫攻坚期间擅离职守问题。2018年,许国栋在担任珍珠河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擅自离岗,又以能力不足为由,拒不参加贫困户产业发展规划等会议,造成不良影响。许国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池河镇良田村监委会原主任蔡明峰超范围使用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蔡明峰在担任良田村监委会主任期间,擅自用该村互助资金协会钱款抵扣村委会的5000元接待欠款。蔡明峰受到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6个月处理。

喜河镇福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徐存友挪用扶贫资金问题。2018年,徐存友在担任福星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支付黄花菜产业费用之机,将村上日常零星开支1540元一并核销。徐存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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