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持续深化“三化”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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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城固县纪委监委认真对照省市纪委监委关于“三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深化“三化”建设,补短板、解难题、求实效,助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明职责、强保障,推进机构设置标准化。持续深化“三转”,纪委书记不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工作,每个镇(办)纪委配齐1名专职副书记和至少1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出台《关于深化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部门党组(党委)应落实的主体责任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职责权限、考核管理制度等事项,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规范运行。修订县纪委监委机关“三定”方案,增设4个纪检监察室,将人员力量进一步向执纪执法一线倾斜;向55个县直部门综合派驻12个纪检监察组,在17个镇(办)设立监察组办公室,在272个村(居)设立纪律检查委员和监察信息员。严格落实“信”“访”分设要求,在县纪委监委机关一楼设立单独的信访接待室1间、同志式谈话室1间,全面推行纪检监察检举举报平台建设,配备专职接访人员和专用设备。规范化办案区建设,协调2000平米独立院落一处,建成谈话室、医务室、控制室、案情讨论室、休息室等26间,配备视频监控、录音录像及医疗保障等设备;17个镇(办)纪委均设立办公室、信访室、档案室和标准谈话室,统一装修风格,规范悬挂党旗、入党誓词、“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并配备专用电脑、打印机、同步录音录像等设备,为监督执纪和审查调查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严标准、建机制,推进工作运行规范化。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原则、突出重点、细化举措,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时效性。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建立健全内控机制,不断规范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批、审查调查、审理等工作程序及审批权限,确保纪检监察工作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建立实名检举核实告知、错告诬告澄清保护、廉政意见回复等制度,健全涉嫌职务犯罪案件协调沟通、提前介入等机制。规范文书格式,将纪委监委常用的决定、通知、通报、请示等17种公文样式和32种公文参考模板下发委机关室(部、办)及各镇(办)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格规范执行。完善协作区办案制度,将全县划分为7个协作区,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室(部、办)分片包抓、联系指导,实现办案力量整合,提升办案整体质效。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严格落实个人情况“六必知”“两不许一报告”、陪送交接、录音录像、跟踪回访、安全风险零报告等规定,切实把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审查调查全过程,不断提升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水平。

强能力、严管理,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加大全员培训力度,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深化开展“讲忠诚、学业务、提质量”专题教育,认真学习中央纪委培训讲义,开展知识测试。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选派26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市纪检监察工作业务培训。严格“上派下挂”制度,选派1名干部到市纪委挂职锻炼,8名干部参与省市纪委重要案件查处,抽调8名干部到县纪委机关跟班学习、以案代训,有效提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出台《镇(办)纪委、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发放方案》,严格考核,绩效管理。建立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纸质和电子廉政档案,实时管理、动态更新。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坚持刀刃向内,及时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城固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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