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通报三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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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营造优良的营商环境,近日,洋县纪委迅速行动,查处了三起部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典型问题。

1、洋县不动产登记局在服务企业过程中业务办理时间长,申请材料重复过多的慢作为、乱作为问题。2018年7月,在全省第二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洋县不动产登记局平均业务办理时间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7个工作日,申请材料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33.3件,对此洋县不动产登记局主职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洋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张燕山进行立案审查,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2、洋县行政服务中心存在进驻部门少、网络化办理业务少的不作为问题。2018年7月,在全省第二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洋县行政服务中心存在进驻部门比全省平均进驻部门少15个,网上办理事项占比比全省平均水平低40.1%,对此洋县行政服务中心主职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洋县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朱建刚实施诫勉谈话,对相关5个部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和提醒谈话。

3洋县供水有限公司存在用水报装办理时间长的慢作为问题。2018年7月,在全省第二季度营商环境考核中,洋县供水有限公司存在用水报装办理时间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5.2工作日,对此洋县供水有限公司主职领导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8年9月,经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洋县供水公司总经理王鹏兴、副经理马强实施诫勉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的要求,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全县各部门在服务企业过程中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查敢管,动真碰硬,努力在全县打造成风正气清、高效亲民的良好营商环境。(洋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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