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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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促进节日风清气正,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韩城市中医医院原院长邓云权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6年12月至2017年8月,邓云权违规向该院医生发放劳务费9240元;2017年2月至12月,在借调人员徐某领取原单位工资的情况下,邓云权违规向徐某发放工资30000元。2018年3月,邓云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临渭区卫生监督所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7月,该所在进行红色爱国主义教育活动中,组织41名党员干部及其亲属到红河谷森林公园游玩,公款报销费用2907元。刘文宝作为该所党支部书记,负有主要责任;张宏涛作为该所党政办主任,负有直接责任。2018年3月,刘文宝、张宏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3.潼关县轻化公司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该公司用加油票据报销个人就餐费用2475元。党支部书记、副经理刘小红负有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刘小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4.合阳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股干部李永成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7年11月,李永成在调查设施用地工作过程中,违规收受相关企业540元的烟酒。2018年1月,李永成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渭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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