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六个强化”聚焦监督首责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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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澄城县纪委监委聚焦监督首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共查处扶贫领域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违规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38件48人,为打赢全县脱贫摘帽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化使命担当,扛稳政治责任。把专项治理纳入全县“大扶贫”格局,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县委高度重视,把开展专项治理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要内容,督促各级领导班子、班子成员制定责任清单、实行“一清单一承诺”,逐级夯实责任。强化巡察监督,将涉农部门和镇(街道)纳入县委巡察重点对象,先后对“八办五组”的交通、民政、水务3个部门开展常规巡察;采取市县联动和“一拖二”形式,对10个镇(街道)开展扶贫领域和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共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0件,立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12人。

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建立以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为主,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和纪检监察室一起发力,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齐心协力,村务监督委员会一线出力“上下联动、全面覆盖”式监督格局,凝聚监督合力。聚焦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督促脱贫攻坚工作县级职能部门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严格按照“谁管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和“项目跟着项目走、责任跟着资金走”的原则,构建“群众代表+驻村工作队+项目村+镇(街道)+部门+审计局+财政局”七级共管、联合验收监管网络;紧扣“八查八看”,由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组成联合督查组,督查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做到监督“全覆盖”。

强化督查督战,转变扶贫作风。围绕各级党组织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紧盯职能部门脱贫攻坚监管责任履行,成立以县纪委书记为组长的脱贫攻坚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建3个督查组、10个督战队,按照“事前监督、事中督查、事后整改问责”的工作思路,实行“安排部署、组织督查、汇总情况、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告知问责”“六步工作法”,开展常态化督查督战。持续深化专项治理,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例会、情况报告、线索移送、责任追究、通报曝光等制度,明确参会单位、报告方式、线索移送重点、责任追究方式、通报曝光常态化等具体事项,以制度保障助推持续深化。今年共发现问题193个,督促原地整改165个,向责任单位移交问题28个,实施诫勉谈话28人。

强化线索处置,严查腐败问题。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社会监督、媒体监督“多渠道进水”发现问题线索的基础作用。在10个镇(街道)、160个村设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举报箱。实行每周二线索移送报告制度,要求财政审计、公检法司、扶贫惠农、卫计教育等16个职能部门按期报送问题线索。坚持“两个优先”。按照“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待查、予以了结”四种方式,规范线索处置;坚持对扶贫领域群众举报问题线索优先办理,上级批转各类线索优先办理。落实办案职责。对涉及科级领导干部问题线索举报,县纪委监委直查快结;对疑难复杂案件,协作区联合办案;对重大案件,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合力查处。全面落实以提醒谈话为主、组织约谈跟进,辅之以民主生活会检验整改的“两谈一会”模式,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

强化问题整改,巩固提升成效。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送阅件》报送县脱贫攻坚指挥部,为全县脱贫攻坚安排提供依据;以“温馨提示”形式呈报包联县级领导、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每周驻村帮扶提供参考;以“督办函”形式反馈问题单位,要求限期整改。聚焦今年县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强化跟踪督办,办结18个,处分20人。坚决落实县委开展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细化分解28类75项整改内容,明确10个牵头单位和52个参与单位责任,全县“以案促改”工作扎实推进。

强化问责曝光,发挥震慑效应。聚焦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落实,对履职不力的8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问责,对工作不力的26个单位纪检组负责人进行约谈。坚持曝光力度不减。注重强化查处案件警示效果,有效运用展板宣传、媒体曝光和民主生活会检讨等措施公开曝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今年以来,共制作展板12个,媒体通报曝光3期12件典型案例,10个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自查自纠,形成有力震慑。(澄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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