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秦说纪⑩ | 违规用公车,迟早要“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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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法小课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七条 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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