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 把握关键 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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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咸阳市秦都区突出重点,把握关键,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全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干部素质。创新形式抓教育,深入开展“学习郭孝义精神、争当勤廉村干部”主题教育活动。正反结合促教育,组织镇、村干部160人赴韩城市东英村实地学习郭孝义精神,表彰命名了6名郭孝义式的勤廉优秀村干部。编发《秦都区农村党员干部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用身边的反面典型教育干部;巡回播放警示教育专题片30余场次,组织镇村干部到马栏农场、秦都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帮教育,在镇办机关建成图文并茂的廉政文化长廊共11处,在农村建成近千米长的廉政文化墙。给全区所有办公电脑安装了廉政屏幕保护程序,使基层干部处处感受到廉政文化的熏陶。

(二)扎实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在镇办村班子和干部中深入开展“四查四看”、“五查五看”,共收集意见和建议2809条,及时有效解决问题5大类160个。深入开展发展环境专项治理,共查办案件13件。深入开展财务专项审计,对7个镇办31个村组财务进行了重点审计。对发现的报账不及时、白条入账等8类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四是深入开展信访稳定专项治理。由32名区级领导带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确保群众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源头治腐力度。完善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办法》。推行“村财民理镇监管”体制,严格实行“主任书记双签、理财小组把关、镇办纪委监督、农财中心报账”的四级审核办法。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的规定》。明确规定公开时间统一、公开内容统一,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完善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有关规定》。明确镇办、部门党政一把手为优化发展环境第一责任人,特别是首次对村组干部在优化环境方面提出严格要求,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制定了《村级干部管理办法》。从选拔任用、考核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促进了村干部规范化管理。

(四)健全监督体系,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监督网络,为各镇办配备了11名专职纪(工)委副书记,为全区125个村配齐了纪检委员,聘请党风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132名,确保监督网络有效发挥作用。创新监督办法,全面实施《村组干部述职述廉述勤制度》,将对象延伸到村民小组长。实行村级联查联审制度,重点对集体资金有无乱用、私用,票据是否规范等进行审计。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加强对村组主要干部以及重大事项的监督,及时杜绝不规范行为。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基层党组织抓党风廉政建设主动性不强。一些农村基层组织的党员干部,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认识不到位,表现为贯彻责任制的积极性不高,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且教育形式单一,党的作风建设得不到保证。

(二)村组干部素质还有待提高。少数村干部群众观念不强,有的对群众的困难漠然视之;有的截留、侵吞、挪用应该发给群众的救灾减灾款项,损害群众的利益。工作方法简单,有的村干部不善于耐心细致地做群众王作,许多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工作作风有待提高,有的作风浮飘,没有开拓精神;有的作风粗暴,不讲究方法和策略;有的作风蛮横,听不进班子成员和多数群众的意见。

(三)民主管理监督机制不够完善。村民代表大会议事程序和效率还需加强,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制度执行中的财务监管力度有待加强,村务公开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法律法规政策监督出现“空档”。由于村委会成员不属于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任命的人员,自然也就不是监察对象。村干部中有一部分并不是党员,也不受党规党纪的约束和监督。在农村财务审计中,对审计出有违规数额但不积极上交的非党财务人员,纪委不能立案,如果数额不大,达不到公安的立案标准,也不能采取强制措施,出现了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督,公安、检察机关又监督不了的局面。

三、思考及对策

(一)加强教育,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结合实际开展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吸引力。把教育与解决问题相结合,努力提高党员干部素质,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注重民主法制教育,增强教育的说服力。通过举办民主法制知识讲座、法制宣传栏等形式,不断增强基层干部遵纪守法意识。积极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增强教育的影响力。利用电视、广播等形式,以及培训班、文艺汇演等载体,增强教育的影响力。

(二)创新健全制度,构建防治腐败的长效机制。积极深化村务管理体制改革,成立农村监督委员会,形成村党支部、村委会、监委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权分立的格局。要健全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村账乡代管”制度。加强财务审计,对发现的违纪问题要坚决查处。积极创新村组干部选任管理机制。全面推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身兼,鼓励经济能人、大学生到农村任职,实施村党支部委员、书记两推一选,试行直选,切实改善班子结构。同时敞开出口,对作风不实、违规违纪的村组干部,要坚决处理,确保基层组织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三)加强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进一步深化“三公开”工作,把公开的重点放在财务公开上,程序上要讲求规范;积极推行“村情民意恳谈会”制度,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廉政承诺活动,镇办领导班子成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每年都要面向基层党员干部公开廉政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健全审计制度,农村财务的收支情况,资产、资源的经营和管理等情况,都要定期进行审计。干部离任,也要进行离任审计。

(四)加大查处力度,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继续开展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防止以经营服务性收费为名变相加重农民负担;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党的各项惠农支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恶性案件,都要认真查处,确保各项惠农支农政策落到实处。■

(作者系秦都区纪委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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