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瑞刚:新思想引领新时代 新使命开启新征程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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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世瞩目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后,全国各地掀起了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报告中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提法、新举措受到广泛关注,引发强烈反响。近期,我通过对党的十九大报告、新修改党章、中央纪委工作报告等文件原原本本的研读和学习,学出更坚定的信仰、更强烈的担当、更纯粹的忠诚、更明确的方向。

一、领悟新思想进一步提高党性修养和政治站位

提升理论素养。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形成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报告提出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8个明确”和“14条坚持”构成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我们要认真学习这些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思践悟、融会贯通,坚定“四个自信”,自觉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

锤炼党性修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领导干部必须讲觉悟、有觉悟。觉悟了,觉悟高了,就能找到自己行为的准星。”我们纪检干部要严格按照总书记要求通过不断学习改造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党性,用思想觉悟带动行动自觉。坚持“四个服从”,把全党服从中央作为根本,始终保持对党章和组织的敬畏,坚持原则、敢于担当,有所作为、善于监督,坚决捍卫党章党规党纪,勇于同一切弱化先进性、损害纯洁性的问题作斗争。

提高政治站位。十九大报告指出,“旗帜鲜明讲政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根本要求。”作为县纪委书记必须旗帜鲜明的讲政治,不断增强“四种意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要求,时时事事处处从政治和大局上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要进一步认真学习贯彻新修改党章,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对遵守党章党纪情况的监督,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迈步新时代忠诚履职不负纪检人神圣使命

压实扛牢“两个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上作的报告中强调:“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党,纪检部门始终是战斗的主力军,既要督促同级党委切实履行管党主体责任,也要监督下级党委和纪委切实履行“两个责任”。我们要继续探索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派单+随机督查+动态考核”制度,构建了到岗到人的清单推动落实链条,让主体责任落实得更细更实;同时要担负起党章赋予的神圣职责,敢于拿起监督的利器,向党内一切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问题说不,全力保障党的各项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对落实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问责,以约谈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层层传导、层层落实到基层,构建管党治党责任落实的有机整体。

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以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着力点,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增加监督频率,延伸监督触角,强化日常监督,坚持“一月一查一通报”作风督查制度,紧盯违反工作纪律、懒政怠政、婚丧喜庆、升学宴和谢师宴等问题;并定期联合相关部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准扶贫领域、为官不为和“三公经费”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持续深化“万名群众评议服务岗”和“政风行风测评”活动,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加大审查惩处力度。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探索建立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报告分管领域问题线索制度和行政执法部门定期报送党员干部违法问题线索制度;进一步聚焦执纪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将“三个助力”尤其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中之重,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和工作作风作为重点,严查领导干部和职能部门违纪问题;进一步配强办案力量,为每个乡镇专职纪检干部,并加强对派驻纪检组织的“统派直管”,将全县7个镇纪委及23个派驻纪检组织整合为4个协作区,统筹调配力量对积压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大排查、大起底,加大查办力度,让违纪违法者获得应有的惩处;进一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切实发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教育作用,在全县形成有力震慑。

廉政教育常抓不懈。充分运用电视、网络、宣传牌等载体创新廉政教育方式,不断探索廉政教育新路子。通过录制“勇于担当话廉政”电视访谈节目、拍摄廉政微电影、制作廉政公益户外广告牌、编印《廉政教育读本》、通报曝光典型案件、举办廉政教育故事会、建设廉政教育基地和廉政教育广场等方式不断提升教育成效。同时针对纪检干部业务能力偏弱的问题,定期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以打铁必须自身硬为标准,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展望新征程奋力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反腐败斗争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建设覆盖纪检监察系统的检举举报平台。报告还提出,要制定国家监察法,依法赋予监察委员会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这是从法律层面上深化反腐败斗争的有力举措,也将会成为我们今后执纪审查提供坚强新依据、新标尺。我作为县纪委书记,要带头学深学透相关法律政策,以此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量尺和利器,并加大查处力度,真正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严起来。

建立巡察制度实现党内监督全覆盖。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截至目前,我县先后开展2轮巡察,对1个镇和5个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了巡察。今后我们要充分吸收借鉴前两轮巡察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发挥巡察的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问题,推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实现全县所有镇和部门党组织监督全覆盖。

全面落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部署抓住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试点全面推开的重要窗口期,按照中央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联系本县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探索实践,为进一步推动改革工作积累经验、贡献智慧。推动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等部门转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扩大监察范围,丰富监察手段,实现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作者系太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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