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砚平:贯彻新《条例》要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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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十八大后党中央对《条例》的第二次修改,深入总结了监督执纪中的新经验新做法,实现了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必须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在学《条例》上用心。这次修订的《条例》增写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两个坚决维护、四个意识和四种形态等内容,修订后政治性更强,与2015年修订的《条例》一脉相承,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成果,我们只有真学、真懂,知其然亦知其所以然,才会真正信服,才能真正用好。必须提高政治站位,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必须联系工作实际,结合近年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提高理论指导实践的自觉性。必须对新增条款逐条掰开揉碎,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结合监督执纪各类规章制度流程,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执行力。

在用《条例》上较真。这次修订的《条例》完善了纪法衔接条款,增加了违纪党组织的处理方式,明确了将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等情况作为重点查处的案件类型等,修订后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我们应当从对党员干部的政治生命负责的高度出发,在《条例》的运用上敢于“较真”,促使广大党员干部明规矩、存戒惧。必须敢于得罪人,谁不把纪律放在眼里,我们就把谁放在眼里,谁和纪律规矩过不去,我们就和谁过不去,真正体现严管就是厚爱。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眼里不揉沙子,执行纪律严紧硬,谁都不能搞特殊。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反对因恶小而为之、任之的错误思想,运用好四种形态,从细节入手,从小事抓起,让违规违纪党员干部以小窥大、红脸出汗,达到知耻知止的目的。

在守《条例》上从严。这次修订的《条例》明确了六种从重或加重处分,完善了“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新增八种典型违纪行为等,进一步拧紧了党纪螺栓、扎紧了制度篱笆。身为纪检监察干部,我们不仅要用心学、较真用,更要从严守,坚持执纪者先守纪,律人者先律己,不折不扣带头执行每一条纪律规定,明确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心中高悬纪律明镜,手中紧握纪律戒尺,如履薄冰、慎之又慎,不越雷池半步。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还要经常对党员干部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和监督,让党员干部对党章党规党纪心存敬畏、刻印于心、践之于行。

(作者系雁塔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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