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志强:学深悟透《条例》要求 坚决捍卫党纪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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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党中央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修订完善,修订后的《条例》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凸显了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全面贯彻,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意识,坚决贯彻落实。

深刻认识《条例》重大意义。“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表明了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此次对《条例》的修改,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再部署、再动员,体现了党中央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将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的坚定决心和担当精神。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不断增强履职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全面领会《条例》精神内涵。《条例》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在总则部分加入“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相关内容,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部分新增“在重大原则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且有实际言论、行为或者造成不良后果”“搞两面派,做两面人”等条款。这些变化,再次释放出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明确信号。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在绝对忠诚上下功夫,站稳政治立场,树牢“四个意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注重从政治上看待和把握问题,严查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

坚决落实《条例》部署要求。《条例》针对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增加了处分规定,进一步拧紧党纪螺丝、扎紧制度篱笆。比如:在生活纪律方面新增“家风”、在群众纪律方面新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等。这些新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贯彻落实。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平台广泛宣传《条例》新精神新要求,推动党员干部及时学习,做到明底线、知敬畏;另一方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积极运用“四种形态”,坚决落实《条例》要求,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切实维护党纪权威,全面彰显“越往后越严”的震慑作用。

(作者系阎良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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