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三强化三确保”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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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宝鸡市渭滨区纪委监委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协作配合,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伞破网”,持续“拍蝇扫蚁”,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强化安排部署,确保扎实推进。渭滨区纪委监委对疫情期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专门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信息研判、案件及线索梳理分析及案件查处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印发《渭滨区纪委监委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个深化”任务责任清单》,明确了各镇(街)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委机关各室部今年的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时限等。同时,印发《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点》,从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攻坚力度、扎实整改落实、坚持标本兼治四个方面对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举措、更实的作风全面推进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强化协作配合,确保衔接顺畅。及时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会议,组织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渭滨分局、区审计局相关人员学习《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工作办法》,就法法衔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移送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要求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升站位,切实强化责任担当,在规范涉黑涉恶案件线索通报移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方面深化协作配合,进一步推动形成群策群力、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坚决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推向深入。

强化案件查处,确保力度不减。渭滨区纪委监委把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重点扎实推进,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管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在前期查办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及行使公权力人员涉黑涉恶案件7件7人的基础上,近期查结了2起“警伞”案件,党纪政务处分2人(均为双处分),并给予向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行贿的公职人员王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目前正在办理“保护伞”问题线索1件。(渭滨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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