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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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广东省委原常委、珠海市委原书记李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阳奉阴违、结党营私、拉帮结派,进行非组织活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顶风违纪,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用公款安排家属及他人旅游,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旅游,在公务接待中搞奢靡之风;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篡改本人档案并向组织提供虚假说明,违规选拔任用干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和默许亲属利用其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巨额利益,搞权色交易、钱色交易;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滥用职权,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嘉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其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相互交织,性质和影响恶劣、情节和后果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湖南省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张文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文雄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金,由私营企业主支付旅游住宿费用,违规多占办公用房;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家属利用其职务影响谋取私利,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和个人使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执纪活动,泄露干部选拔任用事项;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文雄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文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文科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李文科简历:

李文科,男,汉族,1956年7月出生,辽宁绥中人,1974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沈阳农业大学研究生部栽培与耕作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农学博士。

1998.04-2000.11任辽宁省农业厅厅长、党组书记。2000.11—2001.01任中共辽宁省营口市委副书记、政府代市长(2000.03-2001.01在中央党校一年制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01.01-2004.03任中共辽宁省营口市委副书记、政府市长(2003.04-2004.03挂职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工程建设部任副主任)。2004.03任中共辽宁省铁岭市委书记。2012.01任辽宁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共十七大代表,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陈旭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陈旭简历:

陈旭,男,汉族,1952年11月生,上海市人,研究生学历,管理工程专业,管理工程硕士,1971年7月参加工作,1974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7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2003年8月后任上海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2003年12月后任上海市委副秘书长兼市政治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8年2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2009年6月后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

陕西省纪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近日,省纪委对省纪委派驻省委办公厅纪检组组长郑东平、省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接待办主任杨锦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并在全省通报。

经查,2017年2月16日晚,郑东平、杨锦邀请包括省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主任、省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以及省委办公厅干部在内的9名党员干部在西安曲江惠宾苑公款聚餐,共花费公款4809元。在组织调查过程中,杨锦还提供虚假情况,与相关人员串供。

郑东平、杨锦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触犯了党的纪律,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给予郑东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调离纪检监察系统,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给予杨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现任职务,调离省委办公厅。给予其他8名干部党内警告处分,1名干部批评教育。

通报指出,在全省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高压态势下,郑东平、杨锦等人身为纪检监察干部或省直机关党员干部,本应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却心存侥幸,置中央和省委、省纪委三令五申于不顾,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令人痛心,发人深省。对郑东平、杨锦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严肃处理,充分体现了省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从紧抓纪律、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坚定决心,体现了“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执行纪律没有例外”的鲜明态度。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此案的发生,再次暴露出“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复杂性、反复性;再次警示我们,对“四风”问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韧劲,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对顽瘴痼疾下猛药、出重拳、持续抓,不留盲区、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坚持不懈,久久为功,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各级领导机关要从严要求、从严管理,警钟长鸣,以上率下,用铁一般的纪律、铁一般的担当立起标杆、树好形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严肃查处,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要切实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对领导干部的违纪问题处理从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处理从严,对公款吃喝等违纪行为的发起者、组织者处理从严,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彻底打消掉一些人的观望侥幸之心,让忽视党纪党规者付出沉重代价,以严肃查处和强力问责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形成纪律自觉。

通报强调,郑东平、杨锦等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发生,再一次暴露出在当前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仍缺乏高度的政治警觉,缺乏严格的纪律约束,甚至明知有关行为违反党的纪律,依然抱着侥幸心理,对中央和省委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定视若无睹,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此案既令人痛心,令人震惊,更令人警醒。它再次警示我们,谁头脑不清醒、自律不严格,谁不把党纪党规当回事、无视纪律和规矩,谁就会在执行纪律和规矩上踩“底线”、碰“红线”。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之弦,以此案为鉴,严格自律,廉洁从政,绝不要在付出不应有的代价后才知道悔悟。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从严律己,把“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落到实处。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要敢于刀刃向内、从严从重查处,公开曝光,绝不护短遮丑。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要以此案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汲取教训、举一反三,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做到正人先正己、律人先律己,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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