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侧记
——岚皋县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侧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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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出纳何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安康市岚皋县纪委决定给予何某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这是岚皋县委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中处置的一个典型案例。

2016年以来,岚皋县把巡察的利剑牢牢抓在手里、直插到基层,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靠强烈的担当精神和辛劳智慧,推动巡察在坚持中深化,不断与时俱进。在总结“统派直管”驻点巡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聚焦“一个中心”,围绕“四个着力”,紧盯“三个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深入群众中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并把发现问题与督办整改结合起来,边巡边改。目前,该县已启动实施六期政治巡察和一轮“三个助力”专项巡察,涉及12个镇、66个县直部门,累计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81件,已立案审查5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8人,在各级党组织和干部群众中发挥了有力的教育和震慑作用。

干部主动出击,问题线索大起底

“要变坐等群众举报为主动深入村组走访发现,多听群众反映情况,才能深挖细查一批问题线索。”这是岚皋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巡察小组组长吴世珍在该县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动员会上提出的要求。

巡察组进驻后,在利用网站、微信、举报箱等收集线索的同时,积极深入到被巡察单位的服务对象、农户企业、门店商户中去,通过群众访谈相互印证、服务对象座谈调研、关键岗位资料调取等方法,深入细致了解群众意见,看实况、查实情,掌握第一手资料,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2016年5月,县委第一期巡察组在对城关镇巡察过程中,通过走访了解到该镇方垭村存在私设“小金库”的问题。巡察组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县委巡察办后转交城关镇纪委调查。经查,违纪违规问题属实,7月19日,城关镇纪委决定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原方垭村党支部书记何某、主任禹某,现罗金坪社区党支部书记陈某、主任罗某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目前,巡察组累计开展明察暗访63批次,发放调查问卷1225份,走访座谈各级领导干部、“两代表一委员”615人次,走访干部群众713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2人次。

坚持问题导向,找准“病根”下药

被巡察单位的业务特点是什么?哪些问题群众反映最强烈?带着这些问题,各巡察组进驻单位前,紧扣被巡察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前收集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干部职工的有关信息资料,了解被巡察单位人员配备、工作职责、领导结构等基本情况,研判巡察重点和突破方向,“会诊”突出问题、核心问题,找准“病根”。

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药到病除。县委巡察组在对石门镇巡察过程中,将群众反映有问题的石门中学列为重点巡察对象,深入分析学校可能产生问题的风险点,经过明察暗访、走访调研等方式,发现石门中学存在超范围发放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不按真实会计资料核销账务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巡察组迅速将线索移交县纪委调查。7月20日,县纪委决定对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校长彭某和直接领导责任的副校长邱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彰显了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巡察工作的成效和震慑。

实行台账式管理,跟踪督办快速整改

“巡而不改,不如不巡。对发现的问题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确定整改时限,快速及时整改。还要强化跟踪督办,对整改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回头看’,严肃指出。”在每一次召开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县委书记周康成都会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强调。

针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相关反馈意见建议,县委巡察办经过甄别、排查,分别建立了纪检监察类、涉法涉诉类和其他信访类“三个台账”和整改问题、整改意见建议“两个清单”,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进行逐个销号、限期整改、定期通报,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同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巡察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巡察期间累计发现基层党组织在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328个,已整改落实问题232个,并将整改报告在县党风廉政网进行了公开通报。

“针对基层政治巡察人才缺乏,常设巡察组难以实现等问题,最近我们又通过整合力量,设立了县委常设巡察组,探索推行巡察监督与派驻监督有机融合新模式,让巡察与派驻工作点面结合、合体发力,充分发挥了党内监督‘探照灯’的作用。”吴世珍说。

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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