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都区:“五项制度”提升初信初访办理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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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信初访工作对于解决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等信访举报问题具有基础性作用,需要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下大力气抓好抓出成效。近年来,秦都区纪委为减少信访存量、遏制信访增量,将提升初信初访办理质量作为信访举报工作的重点,通过创新方式方法,以拓宽渠道为基础,以化解矛盾为突破,以落实责任为保障,不断加强信访举报服务纪律审查工作,把接待好群众第一次来访、处理好群众第一封来信作为目标,在初信初访首办环节多措并举、持续用力,初信初访办结率明显提高。

建章立制,形成初信初访办理格局

近年来,秦都区纪委着眼于建章立制,量身制作,建立了“五项制度”,构建初信初访办理格局。一是建立来信来访“首问负责制”。群众来信来访,委局机关第一接待人为首问责任人,对处理初信初访负第一责任,确保“随访随接”。二是建立初信初访定期分析排查制度。区纪委常委会坚持每月定期分析、排查信访件,严格按照五种处置方式,逐件研究制定处理方案,落实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办理时限。1至5月,共召开7次常委会,分析排查信访件21件。三是健全接访处理工作制度。制定完善《秦都区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接访制度》《秦都区信访件处理程序和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受理、转办、回复、督办、审核等程序。四是建立领导定期接访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对当场能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承诺办结时限,及时答复办理结果,让群众满意。领导班子成员共接访34次,受理信访问题27件,解决27件。五是建立全员办信工作机制。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齐抓共管、全委局干部办信工作机制,构建起全员办信工作格局。

照章办事,快速处置初信初访问题

在处理信访举报问题时,严格按照制度办事,做到程序规范、环节到位、步骤明确,有章必循、有规必依。一是快速受理。区纪委无论从哪个途径获取的信访举报线索,均由信访室统一编码、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实现信访举报信息“一个口子入、一个口子出”,既做到有信必查、查必有果,又有效避免多头批办、多头查办。初信初访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办好呈批手续,领导批示后1日内将信访件交办相关业务室,3日内转交街办和区直部门。坚持多办少转原则,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比较单一、问题比较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集体访、联名信,直接调查处理,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信时效。二是快速查处。凡由信访室收集的信访举报信息,都必须呈报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阅批。领导阅批后,信访室再按照领导批示意见进行办理,及时转交有关单位和委局各室调查处理。对紧急的苗头性、倾向性的信访问题,在第一时间明确主办领导和主办人,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对于反映查证属实的严重违纪行为,按照程序进入初核、立案环节,对于信访举报中反映党员、党组织存在一般性问题和轻微违纪行为,灵活运用谈话,责成召开专题会议等方式,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工作分工,切实解决群众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及时纠正,防止小问题发展为大问题。一般信访问题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重要信访问题60日内办结。转立案处理的信访件,经委局主要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30日,但要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三是快速反馈。对于实名举报的,按照“谁承办、谁答复”的原则,最终调查处理意见形成后7日内,由主办人、协办人负责向举报人答复,并在一定范围内向群众公开。举报人对调查处理结果不服或有新问题反映,由调查组补充调查,在2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并答复举报人。对反映问题比较单一、线索清楚的举报件,采用面谈、信函、电话等方式直接反馈,信访件反馈率达100%。四是快速报告。街办和区直部门对初信初访问题受理后,及时报区纪委监察局备案,并在调查处理结束后上报调查报告及反馈情况。今年,先后向基层转办信访件30件次,都在规定时限全部办结,其中12个实(署)名举报信访件均与举报人逐一见面,逐一答复,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

明确责任,着力提升初信初访办理成效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办理初信初访的责任,切实发挥好初信初访“稳压器”和“解压阀”作用,维护和保障群众利益,有效防止小事情拖成大事情,简单问题转化为复杂问题,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调查结果能还原事实真相。对转办的信访件,及时跟踪督办,每周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建立重点信访问题档案,在落实电话督办、发函催办、现场督办的同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不定期、有针对性地召开督办会,面对面地现场转办信访件,对有关信访问题的查办情况当场谈意见、给建议,与街办、部门纪检组织共同制定补充调查处理措施,指导帮助街办、部门对部分复杂信访问题进行调查。做到“五不放过”:即问题未查清的不放过、举证材料不完整的不放过、定性不准确的不放过、处理意见未落实的不放过、查结后未反馈的不放过。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转办件的办结质量和时效。制作了《初信初访署名举报反馈表》,及时将信访件的办结情况向举报人反馈,认真倾听举报人对信访件办理的意见,及时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对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到位,引发群众赴上级部门集体上访或个人恶性访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严格按照落实“两个责任”的管理办法,实行责任追究。今年,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及时,先后对2个街办纪工委书记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夯实了责任。 (作者系咸阳市秦都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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