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国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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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所面临的反腐败斗争形势日趋严峻。腐败问题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仍然易发多发,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对国企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国有企业要健康持久地发展,就必须加强对关键岗位权力的监督制约。

一、规范国企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监督的必要性

加强和规范国有企业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监督,要以“运转协调、有效制衡”为落脚点,搞好制度上的顶层设计,实现并打造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和真正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从源头上遏制国企腐败的发生和蔓延。

第一, 加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监督是依法履行职责、干净行使权力的需要。国有企业的管理职能较多,权力也相对集中,拥有包括生产、供应、销售、人事、财务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人员是职能履行的关键环节,涵盖了大部分管理服务事项,具有一定的权力。

如果缺乏有效的监督,权力运行就会失控,就容易出现利用手中权力的行为,如办事徇私情、违规操作、吃、拿、卡、要等问题。所以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是势在必行的趋势。

第二, 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监督是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需要。推进国有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总体而言,就是要抓住腐败风险识别和风险因素分析这一源头治理的关键,通过科学化、系统化风险管理方法,全面查找各种腐败风险(即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环节),深入分析各种风险因素(即导致腐败行为发生的条件和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应对措施,把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企业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着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第三,加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监督管理是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关键岗位作为国有企业重要的管理服务窗口,肩负着依法依纪行政、服务员工的重要管理服务职责,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随时影响着国有企业在职工群众中的形象和地位,责任非常重大。加强关键岗位人员监督管理,对于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管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二、加强国企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监督的有效途径

强化党委作用,履行主体责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国企党委要落实好主体责任,首先要提高认识,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应该抓的“大事”,党委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同时,要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制度,形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纪委协调、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明确权力边界范围。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党委会(纪委)、经理层、监事会、员(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等权力主体的定位,强化顶层设计,并划定权力边界,使各权力主体的权力边界清晰、责任明确,形成既运转协调又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强化财务总监监督,把好资金关口。从查处的案例来看,国企大多数腐败行为的发生,都离不开财务和资金这一关口。目前大多数国企财务总监仍主要是履行总会计师职能,监督职能并未得到有效发挥。今后,应增加国企财务总监垂直管理的权重,走一条异体监督与同体监督并存、异体监督权重大于同体监督权重的道路,推动财务总监的监督职能落地。

强化监事会监督,扩大外部监督范围。当前,国企普遍存在监事会权力弱化、监督能力不足等问题。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在于,基本是内部人履行监事职能,监事会的职权也偏小。因此,应按照《公司法》规定,严格落实监事会制度,抓紧完善有关法律保障机制,为监事会有效监督提供法理依据。同时,扩大独立监事实施范围,在一股独大的情况下,外部监事要在监事会中占多数席位,以此保证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三、创造良好社会氛围,保证监督机制有效运行

第一,倡导清正廉洁光荣、腐败可耻的社会新风尚。解决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官僚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和人生观,在全社会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第二,树立务实肯干、作风廉洁的模范。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国有企业在广泛开展选树先进典型的同时还要严厉打击腐败分子,让廉洁之人看到希望,让腐败之人看到末路,使广大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荣辱观,以腐败为耻,以廉洁为荣。第三,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表达权,以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企业事务的参与度。拓展党员个人意见的表达渠道,营造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使党组织和党员与广泛带动群众有机地结合起来,以昂扬的工作热情参与其中,为企业发展凝心聚力。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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