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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出台“两个责任”考核问责办法

近日,咸阳市成立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

《办法》规定,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对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方法分为日常考核问责和年终考核问责两种形式,考核按照百分制打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各占50分。《办法》同时明确了追究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10种情形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的12种情形。

《办法》对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进行了进一步的细化和量化,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均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划分四个等次。根据得分情况分别对县市区委、市级部门党组(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县市区纪委、派驻纪检组(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以及各县市区、市级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排序并划分等次。为了突出重点,客观全面,《办法》对“降低等次”和“一票否决”的情形也进行了具体规定。

对于考核结果的运用和问责,《办法》规定,市考廉办将各考核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通报,作为年度奖励的重要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综合得分按照8%折算,连同有关降低等次、一票否决等情况计入年度全市目标责任考核。对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由相关职能部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问责。 (咸阳纪)

铜川市纪委出台办案协作区实施办法

日前,为解决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案人员不足、力量分散等问题,铜川纪委结合实际出台了《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办案协作区实施办法(试行)》。

为整合办案力量,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该市将五个纪检监察室联系的39个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划分为五个办案协作区,办理市直部门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重大、复杂、难以独立完成的案件。办案协作区明确规定了协作区负责人、办案联系室、案件主办人及发案单位的职责,合理规范了线索来源、案件调查组组建、案件调查、案件审理、违纪款物管理、办案过程及办案安全的监督检查五个环节。办案协作区工作实行市纪委分管常委负责制,5名市纪委常委分别担任组长,办案协作区办案将纳入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之中。 (张 华 杨红辉)

延长石油严格整改与责任追究

延长石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落实中省有关要求跟得紧、抓得实、接地气,使作风建设成为企业的“新常态”,赢得干部职工衷心点赞。

今年集团公司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的频次和广度,在开展节假日常规监督检查的同时,6月份抽调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组织了一次作风纪律专项检查,对作风纪律有关规定落实不到位的18个单位进行了公开通报,并就整改工作和责任追究提出了具体要求。结合监督检查中出现的问题,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重申并严格执行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进一步落实中省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意见》、《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章制度。《通知》还重申了领导人员家庭婚丧嫁娶事宜规定,细化了事前事后报告方式、时限要求和具体内容。对中央、省上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出台后顶风违纪的,既严肃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追究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责任追究增强了企业各级对作风纪律规定的落实力度。 (延石纪)

扶风县找准“三个切入点” 解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

今年以来,扶风县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从三方面切入,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从民生领域和重点问题切入。县纪委常委深入涉农部门、各镇村调研,组织召开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座谈会8场(次),征集做好农村基层腐败案件查办工作方面的意见建议28条。盯紧农村“三资管理”、强农惠农补贴、移民搬迁、扶贫救济、征地拆迁、土地征收流转、农村低保等重点领域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苍蝇式”腐败,将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案件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从群众举报和信访诉求切入。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信访问题线索逐件梳理,坚持“四必查”:领导批示必查、巡视组转交必查、反映两次以上必查、实名举报必查,问题线索核查比率同比提升10%。目前,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初核67件,立案查处36件。从加强监管和严肃惩处切入。坚持严查快处,“一案双查”,对发生严重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1-6月,全县共立案查处农村干部20人,涉及违规索取补助款、违规划批宅基地收取费用等典型案件。 (胡 东 乃 红)

华阴市纪委用“学思践悟”助推反腐倡廉工作

近日,由华阴市纪委组织编印的“学思践悟”系列文章汇编送到了全体市级领导,各镇(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的手中,让全市“关键少数”了解掌握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新要求、新精神、新方向。

汇编主要收录了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学思践悟”专栏的8个专题、39篇文章,这些文章语言精练且颇具张力,意蕴深厚而又回味无穷,字里行间渗透着规律性的认识和要求,读起来不仅朗朗上口、形象生动,而且发人深思、给人启迪,对于当前抓好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华阴市纪委编印这本册子,是按照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传递上级声音,阐述精神实质,让广大党员干部提高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保持清醒的头脑和政治定力。同时希望广大干部在工作中、生活中时时事事学思践悟,通过学习、思考、实践、感悟,把握规律、找准方向、主动作为,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 (李小波 党 波)

宝塔区纪委畅通渠道挖掘案件线索

今年以来,宝塔区纪委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深挖案件线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

建立区乡村三级信访举报网络,在全区13个乡镇和5个街道办事处设立信访室,在611个行政村设立信访中心户长,深化乡镇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信访双向预约等制度,开通了“民情信访直通车”, 12388热线电话及宝塔廉政举报网,实行区级领导定期接访,变上访为下访,拓宽信访渠道。建立宝塔区反腐败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财政、审计等执纪执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信息通报、资源共享、线索移交、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在巩固去年四项专项治理的同时,今年又围绕未纳入会计结算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村集体财务管理、灾后重建项目及资金使用情况及治理“小金库”,安排了四项专项治理,对发现的违规操作、违反财务规定,私设小金库、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违纪线索,坚决快查快办快处。今年1至6月份,全区共初核案件64件,立案34件,党政纪处分47人,挽回经济损失83.24万元。其中委局自办案件27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1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较去年同期,全区查办案件数上涨49%,委局自办案件数上涨68%。 (李联兵)

汉滨区以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近日,汉滨区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两个责任”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厉追究,以问责追究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该《问责规定》对适用范围、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和问责实施等四个方面作出详细的规定。其中,问责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调整处理。对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此外,为便于责任追究的实施,《问责规定》还规定了问责实施部门及具体程序。这意味着今后不落实“两个责任”受追究将成为汉滨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常态。 (崔 聪)

商南县积极组织开展廉政知识测试活动

近日,商南县纪委监察局以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为重点,在全县党员干部和村(社区)组织负责人中开展了廉政知识测试活动,全县4000余名党员干部和622名村(社区)组织负责人参加了测试。

本次测试活动分两个层面同步进行,一是以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为重点,在全县党员、干部中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廉政知识测试活动;二是以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为重点,在所有村(社区)班子成员中进行廉政知识集中考试。所有参加廉政知识测试人员的考试试卷由所在单位负责批阅,统一汇总成绩报县纪委备案。通过测试,进一步强化了全县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廉洁意识,增强了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提升了廉洁从政的能力和水平。 (蔡满义)

杨陵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实行“一票否决”

近日,杨陵区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考核办法》。

《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安排部署或重要工作落实不力、受到上级党委和纪委通报批评、领导班子集体违纪违法或管辖范围内出现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及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不力造成重大影响的四种情况在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凡实行“一票否决”的单位,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将考核结果纳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一般”及以下等次的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提醒谈话或责令纠错,取消单位及全体人员评先选优资格,并由区委对党委(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进行限期整改。对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杨 侠)

金台区规范镇街纪检组织主业主责

金台区纪委监察局深化镇街基层纪检监察组织 “三转”工作,突出镇街纪委(纪工委)的主业主责,充分发挥镇街纪委(纪工委)作为纪检监察系统“神经末梢”的职能作用,坚持纪检干部专职化、坚持办案数量只增不减、办案力度只增不减。

剥离纪委(纪工委)书记分工中不属于纪检监察职责范畴的工作,让纪委(纪工委)书记回归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实现镇街纪检干部专职化。建立以案代训制度,通过选派镇街纪检干部到区纪委参与案件查办、执纪监督等工作,在实战中提升工作水平。同时,区纪委强化对镇街纪委(纪工委)办案的督导和指导,建立案件查办联合督办模式,实行案件线索统一管理、办案组成人员统一调配、案件查办统一组织行动,坚持“拍蝇”加档提速,着力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截至目前,11个镇街纪委(纪工委)均有立案,有9个镇街已经结案,给予党纪处分41件46人。 (杜新苗)

三原县纪委加强案管工作提升纪律审查质量

2015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察局着力加快“三转”工作步伐,突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使案件线索管理制度化、案件查处程序化,队伍建设规范化,有效提升了案件查办的质量和效果。

加强组织协调,为办案铺路搭桥。一是加强对基层纪委、纪检组办案的指导和监督,县纪委纪检室、审理室、案管室先后到14个镇(街道、中心)、8个部门指导、检查案件查办工作,现场纠正差错26处,要求补充资料8份,有效解决了基层办案证据不全、程序颠倒等问题。二是加强与公、检、法及审计部门的沟通配合。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办案程序。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工作的通知》、《三原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办法》等,建立了线索台账,对线索办理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印发了《2015年查办案件安排意见》、《三原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年度考评办法》、《基层案件查办月检查制度》等文件,为规范办案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共立查各类违纪违法案件46件,结案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其中党纪处分33人,政纪处分7人。强化队伍管理,提升办案综合水平。及时更新调整办案人才库成员,注重加强对业务培训和指导,今年以来,采取不同形式对办案人员进行了3次业务培训,抽调4名基层纪委同志参与市纪委案件查办工作,7名同志参与县纪委案件查办工作,使基层办案人员通过参与大案要案办理,在实践中得到学习和锻炼,提高了基层同志办案水平和能力。 (郝富权)

延川县纪委多措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干部队伍

近年来,延川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采取多项措施,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注重教育培训,强化自身建设。延川县纪委自去年10月份以来,先后5次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案件和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同时,通过在市纪委进行跟班学习、选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与跟班办案、开展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测试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榜样作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对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和持有私人会所会员卡、不参与“两违”进行公开签字承诺。科级以上干部主动报告家属子女工作、学习和家庭住房等情况,自动净化八小时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和“娱乐圈”。同时利用发放“24小时群众投诉举报监督卡”来有效接受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健全内部监管,严格执纪守法。建立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定期抽取纪检监察干部作为谈话对象。及时发现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 (刘 伟)

柞水县“三个强化”确保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今年以来,柞水纪委监察局认真落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以“三个强化”为重点,做到“挺在前”、“站在前”、“冲在前”,全面增强党员干部遵纪守规意识。

强化学习教育。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专项教育活动,组织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观看专题片120场次,购买政治理论书籍1200余册,组织37名县级领导、551名科级领导、488名村干部分别签订了《勤政廉政公开承诺书》,在县纪委备案并面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强化惩处查办。进一步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抽调全县45名纪检组长,成立了5个联合巡查组,建立了关键节点集中巡查、重点工作专项巡查、窗口单位突击巡查、日常时段常规巡查的长效工作机制,不间断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迅速移交办案室进行调查处理。强化通报曝光。在县纪委乾佑清风网开设了“点名曝光”专栏,目前已通报曝光违纪违法违规案件13起、31人。 (陈 瑾)

秦都区把握定则、履责、追责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秦都区在落实“两个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态度坚决、行动迅速、工作扎实,准确把握定则、履责、追责要求,真正把“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细化“定责”,使责任内容进一步明细。年初率先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厘清“责任田”,强化责任担当,使党委、纪委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扛在肩上、抓在手中。扎实“履责”,为责任落实提供制度保障。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目标任务书,进一步夯实责任,保障两个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纪委常委包抓街办和区级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包抓单位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研究,及时给予指导。强化“追责”,促进责任落地生根。结合秦都实际制定出台了《咸阳市秦都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试行)》,对考核问责的范围、内容、方法、结果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真正通过考核问责倒逼责任落地生根。 (秦都纪)

宁陕县出台“两个责任”问责办法

近日,宁陕县制定出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党委和纪委出现20种情形将被追责。

今后,凡出现对上级党委、纪委部署或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认真贯彻落实,发生违纪违法行为,违反选人用人规定、用人失察造成恶劣影响,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发生腐败窝案或连续发案,对直接管辖下属失管失察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等情形的,党委(党组、党工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将被追究主体责任。凡有对党委(党组)安排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落实、不督促,对领导班子和成员违纪违规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报告,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查处不力,对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干扰阻碍案件查办,不落实“一案双查”要求等情形的,纪委(纪检组、纪工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将被追究监督责任。

问责方式上,对领导班子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进行调整处理;对领导班子成员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段多铭 雷 蕾)

凤翔县交出上半年纪检监察组织纪律审查“成绩单”

近日,凤翔县纪委监察局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办案件工作会,会上通报了上半年查办案件情况。

1-6月,全县纪检监察组织积极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来抓,强化办案职能,增设办案科室,充实办案力量,拓宽案源渠道,严查快办违纪案件,定期约谈加压,严格考核奖惩,有力地推动了查办案件工作有力开展,共初核案件线索62件,从中立案41件,其中县纪委立案9件,各镇纪委立案23件,部门纪委(纪检组)立案9件;结案35件,其中县纪委结案8件,各镇纪委结案18件,部门纪委(纪检组)结案9件;处分党员干部38人,其中党纪处分27人,政纪处分10人,免于处分1人,涉及科级领导干部7人。 (李宏剑)

彬县以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今年以来,彬县以落实“两个责任”为抓手,紧紧围绕责任落实、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层层建立清单,全面严格考核,坚决依规依纪实施追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建立清单,夯实责任。该县在落实党(组)委主体责任方面,分别看是否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是否履行领导责任;班子成员是否落实分管职责。对落实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分五方面17项内容,逐层逐级分解到每个岗位和每名责任人,建立责任清单,签订责任书。全面考核,评分定绩。该县将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全面考核,评分定等,年终奖优罚劣。严格问责,从严追究。制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考核问责办法》,对落实主体责任问责的10种情形和监督责任问责的12种情形及问责的对象、方法等均作了具体规定,对落实不力的单位和领导,严格区分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从严实施责任追究。 (赵 攀)

太白县以约谈促“两个责任”落地

近期,太白县纪委监察局制定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办法》,以约谈制度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该《办法》明确了12种约谈适用情形;依据约谈的内容和性质按工作约谈、重点约谈、廉政约谈三种方式分别由县纪委书记和监察局长实施约谈;约谈前要填写《约谈呈报审批表》、收集情况拟定约谈提纲,下发《约谈通知书》,约谈中直指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主要就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书记推动纪检监察工作进展和措施提出严格要求,约谈后要回访和跟踪督查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浮于表面或拒不改正的下发《约谈整改督办通知书》限期整改直至责任追究或党政纪处分,并将约谈结果作为党风廉政业绩评定、奖惩和选拔任用的依据。目前,全县累计约谈50人次,整改突出问题30余个。(刘 勇)

韩城市“大督查”促进“真落实”

近日,韩城市委紧紧抓住专项督查这把“利剑”,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专项督查的内容包括:各党(工)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各纪(工)委、纪检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及发现被督查单位领导干部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受理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等3方面共计16个内容。督查组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线索要移交纪检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对收集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撰写督查报告及反馈意见,并向市委常委会汇报。经市委研究审定后,督查组向被督查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专项督查意见。被督查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召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整改措施,5日内将整改方案上报专项督查组,3个月内向市委报送整改情况报告。据了解,专项督查工作分批次进行,每批督查时间为一个月。 (杜小林 刘三丽)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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