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以制度创新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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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解决村务不公开、村集体资产管理不规范、群众办事不方便等原因导致的干群关系隔阂、矛盾多发的问题,绥德县纪委持续发力,通过创新形式、突出重点,建立六项制度强化基层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村务公开规范化,消除群众知情盲音区。2014年以来,绥德县纪委要求以乡镇为基础,采取乡镇党委组织、乡镇政府具体实施,乡镇纪委负责监督的形式,在全县各乡镇全面推行《村务公开报》制度,实行村务“提级”公开,杜绝了以往村级假公开、不公开现象。2015年,16个乡镇已创办村务公开报56期,发放23000余份,共计公开党员发展、低保评定、退耕还林和粮食直补等资金兑现等事项1800余件(次),群众知晓率达90%以上,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护。

“三资”管理常态化,照亮跑冒滴漏暗流区。2015年,绥德县在建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三资”台账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三资”年检备案制度,严防贪污、侵占、截留、挪用、浪费集体“三资”的行为发生,重点对村内的“三资”增减变化和保值增值状况进行检查,防止集体资产流失。2015年,16个乡镇在村级换届中核查661个行政村“三资”情况,确保换届过程中村集体“三资”全部移交,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截至6月底,县纪委对侵占、挪用、浪费集体“三资”等行为立案5件,党纪处分11人。

联签会审制度化,盯住腐败易发关键区。绥德县纪委出台《农村财务开支联签会审办法》,在全县全面推行“联签会审”制度。要求各级行政村的日常开支或大额开支实施后,在票据入账报销之前必须由财务开支经手人签名、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签审、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签批,未经联签会审的财务开支票据,乡镇会计核算机构一律不得入账报销。目前,全县661个行政村全部实行了联签会审制度,有效规范了农村财务开支,减少了农村坏账、呆账问题的发生。

便民服务一体化,连接服务群众断点区。绥德县委、县政府建立起8000平方米崭新的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次性收费、限时办结”服务,设服务窗口126个,入驻单位39个,可办理212项服务事项,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方便了群众。全县16个乡镇立足实际,也先后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做到“一个窗口对外”,接待一体化、服务无障碍。600多个村委会设立村级便民服务室,村干部轮流值班,使服务更直接、更便利、更有效。目前县纪委正在根据各便民服务中心的组织领导、硬件设施建设、运行规范度及监督评议等情况进行星级考评工作,确保便民服务快捷、规范、高效、廉洁运行。

述廉评议深入化,问政基层政事重点区。绥德纪委出台了《乡镇基层站所负责人、农村“两委”干部述廉评议办法(试行)》,在全县全面推行述廉评议工作,16个乡镇全部召开了述廉评议大会,112名基层干部进行了会议述廉,375名“两委”干部在本村向包村干部和村代表进行了述廉。2015年,述廉评议工作已经全面铺开,截至目前,已有3个乡镇的23名基层干部和72名“两委”干部进行了述廉,800多名基层群众参与了评议。

离任审计无缝化,覆盖村居干部空白区。绥德县纪委等7部门联合制定《绥德县村居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实施方案》,审计内容主要是村集体 “三资”、财务预决算、集体债权债务、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以及群众要求事项进行了全方位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2014年对全县16个乡镇661个村的1201名村干部进行了离任审计,审计资金1.01亿,审计发现违反财务制度、财经法规资金85.24万元。从2015年起,坚持每年审计村级经济组织不少于200个,三年一轮实现全覆盖。截至7月底,研判审计报告发现问题线索22条,立案14件,党纪处分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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