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 :实施四大工程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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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旬邑县不断改革创新、深化拓展,努力增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针对性、系统性和实效性,实施四大工程,全面构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体系。

强化民主管理,实施“基础工程”。旬邑县推行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以来,不断探索创新,完善机制制度,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民主管理中的主体作用日益彰显。加强村监委会规范化运行,不断加强村监委会阵地标准化建设,规范化运行。对村民自主选举的村监委会人员进行廉洁考察,把好人员“入口关”;多方筹资,彻底解决村监委会成员职级、工资待遇落实问题;内请外聘,不断提升村监委会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着力构筑基层第一线的防控网络。加强村干部监管制度建设,紧紧围绕《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不断建立健全村干部廉洁履职的长效机制,制定印发了《旬邑县村干部廉政管理办法》,完善了村干部廉洁承诺、述职述廉、绩效考评、年度审计等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村干部廉洁履职。突出村监委会职能发挥,重点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集体“三资”、工程项目进行监督。2012年以来,村民监督委员会参与村两委会决策3000余次,监督村级建设项目1438个,反映群众合理化建议1187条,解决村民反映急、难、热点问题967个,密切了干群关系,有力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发展。

突出服务群众,实施“便民工程”。把构建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平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全力推进镇村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搭建平台,以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便民服务范围的网络化。镇村联动,建立健全服务网络,在全县设立了镇、社区便民服务中心14个,分设便民服务室、站165个,代理服务项目达到16类48项,累计为群众代办服务项目3875件。培训教育,以素质的不断提高推动便民服务水平的专业化,定期不定期地对服务人员进行理论教育、纪律教育,不断提高代理人员的服务理念、责任意识。创新方式,以服务质量的不断提升助推便民服务的便捷化,全面推行服务“五个零”制度,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事项“零模糊”、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标准“零投诉”,真正做到便民利民。建章立制,以制度的不断完善保证便民服务工作的规范化,统一出台了便民服务中心(室)的一系列规范制度,如受理制度、办理制度、回复回访制度,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纪律,对工作不称职的人员进行调换,对违反纪律和失职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聚焦财务监管,实施“阳光工程”。在全县农村推行“阳光工程”,对农村村务、财务、事务实行阳光管理,阳光监督,构筑多渠道、多层次的公开格局,让群众对村级各项事务及时全面了解,有效参与监督。“阳光工程”推行以来,解决村务公开遗留问题39件,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群众信访率得到明显下降。推行农村财务“三签、两审、一管道”制度,即:村级所有财务支出由村主任、村党支部书记、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三方签字,村民理财小组和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审核,所有财务往来必须经过镇农村财务服务中心唯一管理渠道。该制度堵塞了财务漏洞,强化了村级财务监管,做到规范流程,厘清票据,做好台账,规范运作,有效监督了村级财务去向流程。建立健全村财镇管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旬邑县农村财务管理办法》、《旬邑县农村财务监督问责办法》、《旬邑县村级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等制度,让群众关心的问题在阳光下规范运作,促进了村级财务进一步规范管理。

维护群众利益,实施“民心工程”。充分发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作用,组织有关部门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抽查、专项检查、跟踪监督。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涉农资金专项检查8次,为群众解决、纠正问题26件,涉及资金1.6万元,确保粮食直补等强农惠农政策及时落实到位,让群众真正受益。针对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征地拆迁以及公共服务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及时追究相关部门及乡镇的监管责任,切实维护民利保障民生。转变干部作风,深入推进干部倾听群众诉求常态化,加大对农村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为农村贫困家庭送技术、送温暖,真正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有效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作者系旬邑县委常委 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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