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县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实行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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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监督管理,凤翔县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中实行备案制度。凡投资规模在50万元以上的建设项目招投标必须向县纪委监察局备案。

备案包括项目名称、立项审批、规划许可、土地性质等为主的项目基本情况,以及招标方案、招标方式、公告内容、发标时间、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委托代理机构、开标时间、地点等相关情况为主的招投标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工作开始(公告发布)前五日,按备案内容要求将所需资料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查,各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备案范围、备案内容、备案程序要求进行报备。凡未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的工程建设项目,视为规避监督,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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