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促进地税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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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在反腐倡廉建设实践中,始终把制度建设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来抓,坚持以“带好队、收好税”为宗旨,以权力制约为重点,以过程控管为主线,注意把制度防腐的工作做实、做细、做好,逐步建立起富有行业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全省地税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一、紧贴税收中心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充分体现制度建设的科学性

省地税局针对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要人员、核心岗位和关键环节,按照“严密、管用、有效”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分体现制度建设的科学性。一是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近几年来,面对基层单位发生的挪用公款、贪污税款等案件,按照省局党组的统一部署,研究制定加强财务管理13项制度,明确财务人员工作职责,严格实行会计与出纳业务分离,账务与现金分离,坚持定期核查备案和审计监督,杜绝了财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利益问题的发生。二是总结经验推广制度。在制度建设当中,为了使各单位少走弯路,努力降低制定制度的成本,2007年,省局分别在宝鸡、西安、商洛召开了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税务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和廉政文化建设现场会、研讨会,总结交流三个地市的工作经验,使其他单位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很好发挥了典型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尊重民意创新制度。为了在制度建设中充分体现干部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针对下属对领导班子不愿监督、不敢监督、难于监督的老大难问题,省地税局局机关成立“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由群众选出监督小组长,按照《省局机关反腐倡廉群众监督小组工作规则》,定期召开群众代表会议,广泛收集干部职工对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廉洁自律、干部任用等方面的意见建议,然后原汁原味地反馈给省局党组。省局党组根据群众监督小组的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制定改错纠偏具体措施,给干部职工一个满意的答复。

二、结合岗位职责,深化宣传教育,不断提升落实制度的自觉性

制度重在建设,贵在落实。省地税局紧密结合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通过丰富多彩的形式和载体,深化制度建设的宣传教育,引导大家将有形的廉政制度转化为无形的自律理念,不断提高落实制度的自觉性。一是强化法纪警示教育,增强风险意识。省地税局党组积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刑法、渎职侵权立案标准、党纪条规和税收法律、法规,定期举办领导干部教育大课堂,邀请纪委、检察院等部门领导和学者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开展党纪条规答题竞赛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知法、懂法、守法的理论基础。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触网的代价》、《扭曲的人生》、《沉重的思考》等电教片,到监狱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教育,编写印发《警示教育案例选编》。二是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为了把常规的职业道德教育引向深入,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的落实,省地税局党组努力寻找职业道德教育与依纪依法办事的结合点,在省局机关开展了“回答三个在哪里?”的主题活动,即:“廉洁办事的责任在哪里?容易滋生腐败问题的薄弱环节在哪里?监督制约权力的对策在哪里?”引导干部职工议责任、找问题、定对策,把抽象的道德升华成深刻的理性思考,转化成按制度办事的价值追求。在今年全省开展的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中,省地税局又结合行业特点,在全系统开展了“我是陕西人、我为陕西做什么?我是地税人、我为地税做什么?”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最终形成了“六个不能”的共识,即:不能让各种工作任务在我手中延误,不能让各种信息因我而中断,不能让各种差错在我身上发生,不能让各种不良风气在我身上出现,不能让服务对象因为我的工作而感到不满意,不能让陕西形象因为我的言行而受到损害。三是强化领导干部示范教育,增强趋同意识。省地税局党组一班人,在制度建设中凡是要求基层执行的,省局机关首先带头执行;凡是要求干部职工执行的,领导干部首先带头执行;凡是要求班子成员执行的,“一把手”首先带头执行。省局姜锋局长在班子内部,决定重大事宜,一贯坚持最后一个发言,以实际行动推进民主集中制的落实;在人、财、物管理等敏感问题上,认真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基建工作的规定,而由两名副职负责,自觉弱化“一把手”的权力;省局机关作出节假日必须统一封车的规定,领导干部带头执行,系统上下已经形成共识。

三、坚持“以人为本”,强化制度监督,切实维护制度推行的严肃性

省地税局在制度建设中,逐步将监督的触角延伸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各领域及每一个环节,维护了推行制度的严肃性。一是整合各种监督资源,解决监督“不到位”的问题。针对系统内管人、管钱、管物等重点岗位人员在监督上存在的死角,省地税局积极采取多种监督形式,促使不愿接受监督的干部职工被动式地接受监督。首先,全面落实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述职述廉等制度。坚持深化人事改革,实行“公开海选”推荐,通过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廉政谈话、离任审计、廉政鉴定等程序在全系统公开选拔处级领导干部,使大家认识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其次,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内部审计、财务专项检查等活动,增强内部专项监督工作力度;第三,全省地税系统聘请特邀监督员1560名,组织监督员深入基层开展明察暗访。2008年与1万多户企业签订税企诚信廉政公约、组织170余名基层税收管理员试行向纳税人公开述职述廉,加大接受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监督的深度;第四,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投诉电话,通过门户网站、报刊杂志、行风热线节目、12366税收服务热线等渠道,广泛听取民意,拓展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的广度。全省地税系统近三年来,共收到各种批评建议五大类36235条,各级税务机关逐项逐条整改,基本达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的标准。二是加大预警力度,将不廉洁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主动与当地检察、纪检、监察等部门联合成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从群众来信来访、公务员管理考核、干部考察、内部审计、执法检查、行政监察、行风测评调查、新闻媒体曝光等环节搜集信息,建立内外结合、覆盖面广的警示预警信息汇集网络,并严格按照程序对206名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其中警示提醒138人,诫勉督导32人,责令纠错36人,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和挽救干部,有效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滋生蔓延。三是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始终保持严惩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办腐败案件,是增强制度约束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源头预防腐败工作的治本之策。对此,全省地税系统近三年来,累计查处违法违纪案件19起,其中受到政纪处分26人,党纪处分5人,刑事处罚1人,充分发挥了查办案件的震慑作用。

四、着眼改革创新,依托信息技术,努力增强制度操作的有效性

省地税局结合业务工作特点,积极依托现代化科技手段,自觉将科技治权、科技管人、科技防腐应用到制度建设之中,减少主观人为因素的干扰,进一步提升了制度建设的约束力。一是研发电子定税系统,解决个体税负核定“不客观”的问题。省地税局依托税收征管业务系统,研发了“个体工商业定期定额户电子定税管理系统”,将个体经营的行业范围、占有面积、所处地段、费用支出、用工人数、设备台数等基本情况,以及相关数据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应纳税额,形成税务人员与计算机之间的“分控”防线,从源头上解决在定税问题上的“人情税”、“关系税”,既维护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电子定税系统在汉中市局试点以来,个体户营业额上涨了436%,有意见的人却大大减少。二是研发税收征管业务系统和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解决税收执法“不严密”的问题。省地税局征管业务系统正式上线运行以后,所有税收管理员受理税务登记、发票发放、纳税申报、税款征收、行政审批、税款入库、违章处罚的每一个环节,都要求每个岗位的管理员必须按规定、按程序、按时限在网上操作,有效克服了执法中的主观随意性问题。同时,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系统将对税收管理员的不作为、乱作为或违章操作等行为自动生成监控记录,按月生成考核结果,自动显示处罚方式、处罚标准,督促税务人员按职责办事、按权限管理、按规程操作,有效解决了税收管理和行政执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的问题。三是建立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省局以信息技术为支撑,建立了以省局为中心的统一财务核算、实行网络监控、集中分析决策的“地税系统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省、市、县三级预决算及财务核算电算化管理,对全省地税系统财务核算、预决算、资金运行、资产处置、大宗物品采购、基建工程招投标等,有效实施全程跟踪和动态监控;通过查询系统拨款管理功能,省局领导能够随时查询基层单位、任何时间、所有项目的拨款使用情况,有效解决了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省地税局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实践中,坚持用科学的制度规范人、用先进的制度激励人、用严厉的制度警示人,在全省地税系统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搭建了干事创业的工作平台,促使税收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从2005年到2007年底,全系统税费收入从25541亿元增长到43158亿元,年均增长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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