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官腐年轻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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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岁便担任云南省邱北县副县长的白光福,利用职权之便,为他人在市政工程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中“提供帮助”,收受钱财123万元。日前,这位“70后”的副县长因受贿罪获刑11年。

其实,职务犯罪年轻化的案例早有所闻:南方某市2008年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222名各级别干部中,31~45岁的官员竟占48%,凸现“官腐年轻态”的趋势。

近年来,一些年轻干部“纷纷落马”,引人深思。分析起来,教训至少有三:

首先,组织人事部门在选拔干部标准的认识上存有偏差。一个时期以来,少数职能部门在配备和任用干部时,往往只强调“年轻化”、关注“知识化”和“专业化”,而自觉或不自觉地忽视了“革命化”,正如民间那段顺口溜对此讽喻道:“年轻是个宝,文凭不可少,关系最重要,德才作参考”。由此,导致一些“失察”的年轻干部“带病”提拔后,最终因“病情恶化”,危害了党的健全肌体。

其次,有的单位对年轻干部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他们在对干部的管理中,往往是注重使用,缺警示;赏“朝气”,忘正气;重业务,轻思想。只注重对年轻干部的专业培训,而忽视和放松了对其思想道德教育和全面、整体素质的提高。致使少数年轻干部不能自尊和自警,缺乏慎独与慎行,结果迷失方向,误入歧途,从“不拘小节”嬗变为“丧失气节”。

再次,一些年轻干部虚荣心十足,贪图享乐。平素,他们不比清廉,比“拥有”;不求勤俭,求奢侈;不讲奉献,讲享受。总感到:钱囊越丰,消费越高,越显自己“本事大”、“混得好”、“有派头”。于是乎,整天“动脑子”,心想“歪点子”,非法“捞票子”,最后,走上了腐败道路。

谨防“官腐年轻态”,给我们提出了诸多警示和要求:

端正干部任用标准。要严把干部“入口关”,全面理解和施行干部选拔的“四化”标准,真正做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切忌过分强调“年轻化”而淡化了其它“三化”。

实施常态预防管理。要建立健全预警防范体系,对年轻干部品行官德方面出现的苗头问题,及时打招呼,提要求,敦促改;要关注年轻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和社交圈,引导年轻干部把更多的心思放在“干真事”上,把更多的精力集中到“干成事”上,把更多的才能用在“干好事”上。

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要把社会监督贯穿于对年轻干部使用的全过程。定期由组织、纪监等部门组织社会各界人士对年轻干部“德行测评”,“细致体检”,以鞭策他们防微杜渐,“健身强体”,增强“免疫力”。

年轻干部要严于修身。自觉筑牢“思想防线”,做到谦虚谨慎,勤学、敬业、自律;戒骄戒躁,慎情、慎友、慎微,从而永葆党性纯洁和青春活力。

倘能如此,对于遏制“官腐年轻态”,效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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