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立足基层实际 创新1234工作法 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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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宁陕县纪委持续落实“三转”要求,以“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为目标,立足基层实际,聚焦主责主业,在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创新信访举报“1234”工作法,不断提升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水平。2017年1月至11月,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155件,其中:本级受理115件,已办结96件;市纪委下转40件,已办结35件。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1234”工作法的主要内容

“1234”工作法:用好监督执纪问责系统信访举报“1”个子系统,把好群众信访进、出“2”个关口,规范范围内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和办理“3”个环节,建立常委包信、动态管信、协调办信和常态析信“4”项制度。工作法实施以来,取得明显成效,先后被《陕西纪检监察信息》、《安康纪检监察信息》等内部刊物和《陕西日报》、《陕西民情与信访》、《安康日报》等媒体关注,得到了省纪委副书记刘曙阳同志和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田沐臣同志的批示肯定。

(一)实行归口受理,用好信访举报一个内网系统

县纪委信访室及时将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举报录入监督执纪问责信访举报子系统,创新细化录入方式,将本级受理信访举报件录入系统的同时,将举报原件、领导批示、办理情况等过程资料扫描为PDF电子件,以附件形式上传系统。信访件办结后,及时将核查报告、审查报告、谈话函询、常委会会议记录及处分文件等资料扫描上传,完整呈现信访举报件办理过程。

(二)明确职能定位,把好群众信访进出两个关口

一是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把好进口关。畅通来信、来电、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平台,深化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和领导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引导信访人如实依纪依规反映信访问题。对业务范围内来访来电,当场受理,来信、网络实名举报,5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对业务范围外的信访,引导、转交相关职能部门。二是对信访件办理情况实行审核,把好出口关。对要结果信访件实行会审制度,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出审核意见,对承办单位认定事实清楚、证件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且核查报告形式规范、内容完整、审批手续齐全的,同意结案。对办信存在程序不合规、定性不准确、手续不完备、处理不恰当或结案报告不规范、不完整的,要求补正或重新调查处理,限期重报,确保转送件的办理质效。

(三)规范工作程序,做好受理处置办理三个环节

一是精细化受理。认真做好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举报的接收、接受、接待工作,建立信访举报件总台账和上级纪委转送件台账、领导批办件台账、本级自收件台帐、要结果督办件台账、扶贫领域等重要信访举报件台账、交办下级办理举报件台账六类分台账。二是科学化处置。对信访件按照四个级别进行分类处理,即:对上级要结果件和群众反映强烈信访问题反映可查性强的信访举报件实行“一级”管理;对信访问题反映具有可查性或带有苗头性、涉嫌轻微违纪的实行“二级”管理;对信访反映具有一般性涉及工作失误、错误的实行“三级”管理;对信访反映内容空泛或不具有可查性的实行“四级”管理,评定并分别标注,级别越高,在处理实效、质量和程序上要求更严。三是严密化办理。规范信访举报件办理程序,对径送件、移送件、转送件,严格按要求、分方式办理,实现办理严密化。

(四)提升办信质量,落实好常委包信、动态管信、协调办信、经常析信四项制度

一是建立县纪委常委“分区包信”制度。按照协作区划分,由县纪委常委包信联系,履行研究指导、协调推进、听取汇报、审核把关等职责,提高信访件处置的质量和效率。元至十一月,各纪委常委开展包信督办42件。二是实行信访室动态管信制度。实行“统一建账,归口办理,分级负责,限期督办”管理模式,动态管理七大台账,实行挂账督办、销号管理。三是实行相关单位联合办信制度。建立由县纪委牵头,公安、检察、法院、组织、审计等部门为成员的信访处置协调领导小组,做到定期例会、资源共享、畅通渠道,针对反映问题涉及对象多、情况复杂的信访举报件实行联合办信。四是建立信访举报形势经常分析制度。创新信访信息“3+X”分析研判模式,3即开展三种形式定期分析,每周对信访举报进行排查汇总,统计基础数据;每月对汇总情况进行数据梳理,跟踪发展趋势;每季度对整体举报进行形势分析,提出对策建议。X即针对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开展点穴式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今年以来,共编报信访工作专题分析13篇向县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呈送。

二、关于扶贫领域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是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我们建议:一是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完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模式;发挥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和村(社区)监委会监督作用,广泛收集信访线索,鼓励实名举报,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反映问题。二是快速分流处置。严格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关于信访举报件分流时限的规定,对上级下转、本级受理和有关单位移送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进行优先处置,即收即办、当日呈批,即时分流;对实名举报信访件,实行双向承诺制度,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答复,避免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的发生。三是提升督办实效。加大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力度,对交办的重点案件,按照“闭环管理”的要求,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四是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管党治党不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不力的,既要查处当事人,也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要建立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发力,强化震慑。用好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五是实施听证终结。落实信访听证终结制度,对署名举报的信访件和对群众重复举报、联名举报和基层的疑难复杂问题,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后,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信访听证会,通报调查核实处理情况,增强信访举报办理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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