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护城市中的那抹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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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年三月天,植树造林绿山川。在这春光明媚、绿意盎然的季节里,发生了一件不和谐的事: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过程中,某县对城市道路实行统一规划,要求每条街统一树种。这本无可非议,但在落实的过程中,有关部门却将背街小巷里上百棵十几年树龄的行道树不由分说通通砍伐,理由是这些行道树有碍观瞻。对此,当地群众颇有微词,好好的行道树为何非要砍掉呢?真是让人痛心!

据该县有关部门称,这些行道树被砍伐是因为品种杂乱、树木老化,横七竖八影响市容。对于城市来说,绿化应是因地制宜、锦上添花,保护好生态环境才是应有之义。尤其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来讲,无论干什么,都应从实际出发,切忌盲目攀比,好高骛远。“橘生淮南则为橘,生于淮北则为枳。”外来的经验和做法只能借鉴,绝不能生搬硬套。

退一步讲,这座小县城的行道树如果真的有碍观瞻,也不必一伐了之,不妨换种做法,将这些为城市绿化做过贡献的树木移栽它处,继续发挥余热,为人们的居住环境再添一抹绿色,有何不好?

同样是树,西安市友谊路上的梧桐树则要幸运得多。5年前,为了配合地铁施工,西安市友谊路上1025棵梧桐树的去留问题,成为广大群众和媒体,特别是友谊路沿线市民热议的问题。大家通过各种方式呼吁政府,尽最大可能保住梧桐树,留住西安人的记忆。面对群众呼声,西安市政府及时回应并承诺,地铁5号线施工将坚持“保树优先”的原则,对这些梧桐树进行寄养,待地铁修好后再进行回迁。

2020年12月20日,让西安人牵挂5年的梧桐树,结束寄养生活,迁回友谊路,市民纷纷拍手称赞。

两件事两种处理方式,结果截然不同。一个是一伐了之,一个是寄养回迁。一个是为“创卫”伐树,一个是为施工保树。一正一反,孰优孰劣,泾渭分明。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由小树苗长成参天大树,要经历多少风雨,投入多少人力、物力和财力?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创卫伐树”看似“聪明”,实则愚蠢,是损害生态环境的不当行为,甚至涉嫌违纪违法。“保树优先”看似费力,实则聪慧,是着眼于长远,着眼于生态,彰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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