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喻建宏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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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监委对西咸新区党工委副书记喻建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喻建宏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和购物卡;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履行党员义务,长期不交纳党费,违反规定招聘录用人员;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放贷,获取高额利息,利用职权为亲属的经营活动及购买房产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办理项目用地批复手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喻建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党性观念淡薄,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依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喻建宏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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