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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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节将至,为持续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促进节日风清气正,千阳县纪委在全县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1.千阳县城关镇冉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冉拴科违规接待的问题。2014年至2016年,冉拴科在村级公务活动中违规接待,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冉拴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千阳县环卫站党支部原书记、站长罗亚中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15年、2016年春节前,罗亚中先后两次违规收受园林项目建设施工方金骏眉茶叶、香烟等礼品。罗亚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镇、各部门党委(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对照通报问题认真组织学习,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日常监督和管理。带头力戒、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各镇、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立足职能,紧盯“四风”新表现、老问题,按照“3+1+X”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严查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变相公款旅游,严防借过节之机公款吃喝、滥发钱物、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对十九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顶风违纪的,坚决快查快处,同时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不断释放出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千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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