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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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持续释放严纠深治的强烈信号,现将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1.岐山县发改局党组成员、物价局原局长白根虎,物价局报账员李权利违规用公款购买茶叶的问题。2015年至2017年,白根虎先后4次安排岐山县物价局财务人员李权利违规公款购置茶叶,正式发票均以清洁用品入账报销。白根虎作为单位审批财务的领导,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此应负主要领导责任。李权利作为单位财务人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此应负直接责任。2019年4月,白根虎、李权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岐山县青化粮库主任王斌官违规收受礼品的问题。2018年2月,青化粮库实施钢构房、改水工程和老旧房拆除工程中,在粮库施工临近结束时,发现施工方经理在其办公室内留下两瓶酒、两条烟,电话推拒未果的情况下,收取了烟酒。2018年12月,王斌官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岐山县殡仪馆违规发放福利的问题。岐山县殡仪馆用套取的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及其下属企业岐山县福盛园陵园有限公司公共资金,分三次给单位职工发放福利现金4万元。2018年2月,岐山县殡仪馆原馆长魏涛因涉嫌违法已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018年11月,出纳梁海云、会计巨林云受到政务记过处分;2019年2月,陵园组组长王晓升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4.岐山县蒲村镇鲁家庄村党总支书记孙江平违规公款吃喝的问题。2018年4月,蒲村镇鲁家庄村举办物资交流会时,孙江平在蒲村镇鲁家庄村村委会院内邀请周边村组干部及戏曲演出人员等,大摆筵席,违规吃喝。2019年3月,孙江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钉钉子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紧盯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要加强纪律教育,重申纠正“四风”工作要求,分层分级约谈提醒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内部食堂等部门负责人履行监管职责,层层把好关口,压缩节日不正之风隐匿空间。对违规违纪问题,坚决查处、决不手软,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切实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岐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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