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纪委曝光七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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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榆阳区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叶士亮违规公款购买烟酒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榆阳区金鸡滩镇人民政府违规购买烟酒用于召开会议、来客接待等。2013年初,金鸡滩镇人民政府违规向该镇参加区党代会、区人代会、区政协会议的代表、委员发放会议补助。同时,金鸡滩镇人民政府还存在违规借用服务对象企业车辆、违规用公车接送单位职工上下班、违规报销私车费用等问题。2019年4月,金鸡滩镇党委原书记、现任金鸡滩循环经济产业园管委会主任叶士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镇长王波、镇纪委书记吕峰分别受到诫勉谈话,有关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2. 榆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俊山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9月,王俊山在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期间,违规收受申请执行人陈某羊肉、烟酒。同时,王俊山还存在其他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19年4月,王俊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 神木市中鸡超限检测站副站长乔青山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乔青山任中鸡超限检测站副站长(主持工作)以来,长期使用办公套房,严重超出规定标准。2019年4月,乔青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定边县乱井子机械林场护林一队队长马利国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9年春节期间,乱井子机械林场护林一队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定点停放制度,违规使用单位公务用车办理个人私事。2019年5月,马利国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5. 靖边县小河镇柳湾村党支部书记李军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柳湾村长期存在违规报销伙食费、招待费,违规报销燃油费,违规向村民发补贴、救助、福利,违规“白条”支出日常办公、维修、运输费用等问题,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2019年4月,李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 吴堡县张家山镇张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张虎明违规发放补助问题。张虎明在担任张家山村扶贫互助协会会长期间,违规向协会3名管理人员发放误工补助共计4226.4元。2019年4月,张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 绥德县名州镇亢家沟村监委会主任霍建庭违规操办其女婚事问题。2017年11月8日,霍建庭在操办其女婚事前后,均未按规定向名州镇纪委申报备案。2019年2月,霍建庭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榆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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