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宁陕:出台选派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
打印

陕西省宁陕县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制度创新,强化责任落实,有效破解县级巡察监督难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建立“三方清单”明职责,有效破解部门合力不聚焦难题。建立县委组织领导责任清单,先后出台巡察领导小组、县委巡察组等工作规则,明确职责任务,划清权力边界。建立职能部门协作责任清单,系统建立纪委、组织、政法、审计、信访等部门协作巡察监督责任清单,配套制定人员调配、信息沟通等制度。建立巡察对象配合责任清单,出台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明确配合、整改等22条具体职责。

坚持“三管齐下”建铁军,有效破解巡察人员不深巡难题。强化力量配备,出台选派干部到巡察岗位实践锻炼制度、巡察组人员管理办法和考勤制度,有计划、分批次选派科级后备干部、新任职干部到巡察办锻炼。强化单列考核,将选调的巡察干部与原单位剥离,予以单独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组织部门提拔重要的依据。强化绩效激励,出台县委巡察组绩效考评办法,将县委各巡察组作为单独考核单位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巡察组成员绩效奖惩挂钩。

抓牢“三个关键”强震慑,有效破解成果转化不畅通难题。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作为绩效、干部考核的核心内容,制定《巡察成果运用暂行办法》等系列制度,严格规范环节流程、成果运用和工作纪律。把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对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方案严格审核,整改过程全程监督,整改结果予以考核评价。对移交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处置情况逐条核实,记录在案,实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类”震慑效果。

实施“三项考核”严问责,有效破解拖拉应付不尽责难题。严格巡察整改情况考评,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评价,让干部群众进行满意度测评,整改结果在党组织内通报、向社会通报。严格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把各级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作为“主体责任”重要内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列为党组织负责人向县委述责述廉的规定动作。把追责问效贯穿巡察工作始终,出台《巡察工作履职问责办法(试行)》,列出巡察“问责清单”,对线索处置不到位等27种情形予以问责。(陕西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鲍爽)


上一条:陕西:坚持稳中求进 交出半年反腐成绩单
下一条:陕西:集中一个月开展"五个一"纪律教育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