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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延安精神指导和推进廉洁政治建设

作者:延安市宝塔区委书记 祁玉江    资料来源:

【内容提要】本文阐述了延安精神与廉政建设的关系,并以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为指导,结合延安时期领导干部以身作则、政权建设民主廉洁、“局部”社会政治清明的宝贵经验,从如何打造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建设为民务实的清廉政府、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等三方面,就县区一级在新时期新阶段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成了一些见解与思考。

延安是举世瞩目的革命圣地,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以毛泽东为代表的老一辈中国共产党人在这里战斗生活了13个春秋,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创立了不朽功勋,孕育和形成了光照千秋的延安精神。延安精神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延安时期所体现出来的理想信念、精神风貌、思想品德、工作与生活作风的精华和结晶,它不仅对中国在革命、建设、改革和现代化建设各阶段产生了重大影响,而且对于新时期新阶段推进廉洁政治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指导作用,是我们增强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强大思想武器,是促进廉政建设的必要途径。

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廉洁政治的重大任务,要求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这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是延安时期廉洁政治建设的再弘扬和再发展,同时也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准确把握延安精神的内涵和精髓,把延安精神与时代精神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结合起来,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积极探索廉洁政治建设的新思维和新途径,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继承发扬延安时期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的优良传统,努力打造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干部清正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基础。作为公职人员的领导干部,是政治权力的执掌者,自身是否清正直接影响政府的清廉和政治的清明。延安时期领导干部廉洁奉公,以身作则,创造了边区政府闻名中外“只见公仆,不见官”的清风正气。毛泽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率先示范和人格魅力,是延安时期廉洁政治风貌得以形成,延安时期廉洁政治建设彪炳史册的重要原因。当前,个别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动摇,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易发多发,人民群众意见很大,败坏了党风政风,使党和政府形象受到影响。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我们要以延安时期领导干部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为榜样,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努力打造一支勤政为民、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坚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促使党员、干部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家庭美德。深入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把培养廉洁价值理念贯穿于党员、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的全过程。继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促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各项规定。二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抓好责任落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和领导干部“五个一”要求,强化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意识,进一步细化、量化责任目标,围绕“人、财、物”等重点领域加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考核,严格追究责任。三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促进民主建设。对凡是涉及重大决策、重要岗位干部调整、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等使用情况,都要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努力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

深刻总结延安时期民主廉洁的政权建设经验,全力建设为民务实的清廉政府。政府清廉是建设廉洁政治的关键。政府是公共权力部门,政府的清廉程度直接关系到政治的清明和干部的清正。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政府被称为“民主的政府、廉洁的政府”,没有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贪污腐化的不良作风,那时政府的官员当官不像官,他们是人民的勤务员。当时的陕甘宁边区政府在政治上是真正民主的,共产党人和领导干部是真心实意为人民服务的。新时期新阶段,我们作为延安精神的传承人和实践者,要积极借鉴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民主政府、廉洁政府”政权建设的启示和经验,把延安精神贯彻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权力运行、依法行政的全过程,全力建设为民、务实、创新、清廉的基层政府。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要把政府职能切实转到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上来,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大力提升政府行政效能,加强对非税收入的规范监管和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基础设施、民生保障、农村发展、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投入,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从“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转变,从“管制政府”向“服务政府”转变,从“权力政府”向“责任政府”转变。二是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管权、管事、管人的权力约束机制,杜绝暗箱操作和权力寻租空间。坚持政务公开,落实政府重要行政事项与公共政策社会公示制度,对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经过听取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三个环节,提高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支持政协履行职能,主动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和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等部门职能,定期公开各部门“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坚决杜绝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和各种会议中出现奢侈浪费现象。三是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对公务员的法治教育和培训,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建立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将依法行政评估考核作为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严格行政问责,努力使政府行政行为于法有据、程序正当,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始终坚定延安时期清明政治的鲜明立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政治清明是建设廉洁政治的核心。它表现为法纪严明、权力透明、决策英明、用人贤明、为政开明,是一种良性互动、和谐共生的政治生态系统,是自古以来志士仁人所追求的公共权力运行的一种健康状态。延安时期,我们党领导陕甘宁边区人民在极为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探索构建了一个政治清明、社会和谐、充满活力、人人向往的“局部”和谐社会。经过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等阶段,当前一小部分党的干部忘记了党的根本宗旨,贪污腐败、买官卖官、收受贿赂、生活堕落,特别是薄熙来、李春城、周镇宏、刘铁男、倪发科、郭永祥、王素毅、李达球、王永春、蒋洁敏等甚至走向了犯罪的道路,给党和国家造成了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借鉴延安时期廉洁政治建设的有益启示和经验,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一是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为目标,按照“实用、可用、管用”的原则,针对一些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反腐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抓好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一整套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并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维护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把作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实施意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开展第二批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践行“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凝聚党心民心、带动政风行风。三是严厉查处党内的腐败分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多渠道、广途径收集案源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并认真研究滋生腐败的规律,在一定时期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重点部位开展专项治理,注重提高查办案件的综合效果,充分彰显重拳出击的威慑力,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党在延安时期的廉洁政治是一座丰碑,是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宝塔区作为延安的核心区和延安精神的诞生地,要一如既往地继承和发扬延安时期廉洁政治建设的优良传统作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努力做到班子清廉、干部勤廉、社会崇廉、风清气正,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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