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 深入学习《监察法》助推纪检监察追赶超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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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透、学懂、领会,将监督执纪做到全覆盖,并要以学习《监察法》为契机,促进纪检监察工作上台阶。”这是千阳县纪委监委在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学习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提出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之后,千阳县纪委监委迅速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入领会,热烈讨论。学习中,广大纪检监察干部采取读原文、看诠释、大讨论、谈体会的方式,原文逐字逐句理解,深刻把握内涵实质,并坚持学以致用。通过学习,大家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纳入监察范围,体现了执纪监督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有效解决了对有的党外行使公权力人员监察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为监督执纪提供了依据。大家纷纷表示,通过学习《监察法》,将进一步掌握其内涵,涵养个人“事业心、责任心、敬畏心”,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并将学习中焕发出来的热情投身到工作之中,助推全县纪检监察追赶超越。

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一是转变作风促进党风。及时制定下发了《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精文简会工作的意见》、《春节期间纠“四风”改作风明察暗访工作方案》、《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转作风、强督查、抓落实”效能提升年活动,围绕精文简会、“三亮”问效、约谈指导、奖罚分明、追责问责五个方面,持之以恒抓实抓好作风建设。二是执纪力度不断加大。在县电视台滚动公开“四风”问题举报电话。开通4辆信访直通车,深入7个镇65个村,围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和“效能提升年”活动,开展大下访大走访。召开线索专题汇报会,探索实践“纪法”衔接。依托7个办案协作区,整合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力量,全面落实“旬沟通、月通报、季评比、半年约谈”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集中开展案件审理,积极探索创新“4321”审理工作机制,案件质量优中有升。三是廉政教育形式多样。围绕“学廉、倡廉、警廉”创新宣传载体,坚持开展“以案明纪”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宣传闫家村“张氏家训”等家风家规,大力弘扬传统文化中的廉政素材。不断深化巩固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典型事例月报制度。积极探索村级红白理事会机制,革除陋习。联合县委组织部、民政局等单位,利用村级换届视频会等平台,宣传从严治党理念,认真学习换届工作规定,对全县村级换届纪律提出明确要求。四是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制定了《千阳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千阳县监察委员会。在7个镇建成标准化谈话室,在县农业局、县国税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率先建成标准谈话室。五是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举办为期三天的“2018年第一期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充电”,不断提升纪检监察队伍监督执纪水平。开展调研下访活动,县纪委8名领导干部带着问题、带着感情下访,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良好形象,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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